
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到大田县建设人民法庭视察、调研。苏泽林指出,建设法庭围绕“为民”做文章,扎实开展工作,创造出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特色十分明显,成效十分显著,值得在全省、全国法院推广,并对建设人民法庭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

最高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在省高院院长马新岚、副院长何鸣、三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纪承、市中级法院院长许先丛以及县长肖长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德胜、县法院院长胡玉锋等的陪同下视察了建设人民法庭软硬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听取了建设法庭工作情况汇报,并看望慰问了建设法庭干警。
苏泽林在视察中充分肯定了建设法庭的先进事迹,并对建设法庭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深化为大局服务的观念。司法保一方平安,不仅仅体现在个案上,也要有前瞻性,审判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二是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法庭对此作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司法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法庭可以尝试聘请调解员委托调解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一个法庭变成无数个不在编的法庭。三是深化案件的调解工作。法庭在调解上还有空间,还可以再下功夫,要尽可能地确保“案结事了”,即使是判决的也要把工作做在前,要辩法析理,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四是深化典型的保持工作。创业难,守业更难,建设法庭要紧紧围绕“民”字做大文章,不断开拓创新,同时要把法庭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和基地,在人才和经费上予以倾斜。
省高院院长马新岚指出,建设法庭近二年来的工作又有新的变化,风貌更好,创新更实,成效更多。之所以能够保持典型长久的生命力,关键是法庭紧紧围绕“人民”二字,注重民本思想,建设法庭堪称“司法为民的典型、司法公信的窗口,司法形象的标兵”。她希望建设法庭,持续建设一流的队伍,持续建设一流的业绩,持续建设一流的形象,持续建设一流的品牌。
(稿件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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