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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
 

 

   

 

 

一、项目承办单位:大田县谢洋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大田县谢洋乡象山村

三、项目负责人:郑允川    联系电话:0598-7338188

四、项目建设理由及条件:象山生态旅游区地处省道306线旁,离建设中的“三泉”高速公路互通口18公里,离城区25公里。象山海拔高度1432米,是大田县的第二高峰,象山顶为八闽地理中心。景区冬暖夏凉,常年平均气温16.4℃左右,最高气温28℃,最低气温-4℃,是一处避暑胜地。山腰处有10余亩沼泽地,南面有50余亩的月牙形湖泊,形成高山出平湖的自然奇景。珍稀动植物有红豆杉、赤楠、穿山甲、四脚鱼——“东方蝾螈”等。景区内峰峦凝翠,林木苍翠,空气清新,交错的谷岭、潺响的溪流、绿茵如画的高山草甸、金浪翻滚的梯田,号称“南方天山”。与此相辉映,象山的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亦十分丰富,有古迹和刘公的民间传说,可称“八闽中心地,吉祥如意山”,是人们寻古探幽、观光览胜、休闲避暑、生态旅游的天然胜地,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象山生态旅游区占地约366公顷。规划建设主要以6个功能区为主,即:天心湖景区、红豆谷景区、象山岩景区、万军洞景区、后洋生态保护区、中洋接待服务区。开发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健身运动、温泉度假酒店、老年公寓及生态住宅等配套项目。

六、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

七、合作方式:独资或合资。

八、经济效益分析:据测算,项目建成后投资利润率44.62%,投资利税率54.54%,投资回收期3年左右。

九、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已由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入景区的水泥公路6.5公里已铺设完毕,部分景点设施已投入使用。且已于2008年8月21日与福建省裕发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且已于“9•8”期间在厦门签订该项目开发的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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