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县政府全面清理了县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保留县级行政审批项目222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5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7项。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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