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任,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大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海西、建设“平安大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作为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大田”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热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为重点,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于春节、“两会”和北京奥运会、国庆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各为期三个月的全县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对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要与国土资源、林业、建设、卫生、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开展以用地、山林、拆迁、物业管理、医疗、消费、劳动争议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利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渠道,进一步化解好群体性、重大、疑难等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全县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70%以上。二要充分发挥调解办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促进“三大调解”的协作配合,要通过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倾向、趋势动态和新特点,积极为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措施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三要继续实施“666”等比数列工程,抓好“个十百”人民调解示范活动,要在抓好去年确定的7个人民调解示范村、70名示范人民调解员的示范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7个示范村、70名示范调解员,并达到创建标准。
(二)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集中开展一次2007年度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实现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应保尽保;要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帮助刚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他们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或创业。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帮教率100%,安置率97%,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上有新举措
(一)抓好重点学法对象学法用法。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带动全民的学法用法。要健全学习长效机制,落实学习措施。要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切实加强宪法和与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集中考试,以考促学;同时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一次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抓好“法制宣传九进”活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教育,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抓好与海西建设、平安建设、新农村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以创建“学法优秀家庭、用法优秀家庭、发展优秀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军营”、“法律进‘高墙’”、学生“带法回家”、“夕阳红普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户等活动;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努力推进法律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同时,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标牌、普法广场和法制图片展、播放法制录像、踩街、法制文艺演出等渠道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实效性。
(三)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建设,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层面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乡(镇)、法治县的创建活动,在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推进地方、基层、行业“三大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年内全县要有50%村、100%社区、90%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做好第二个依法治理五年规划(2003-2007年)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五年规划。
三、充分发挥职能,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上有新升
(一)抓好法律服务“六进”和“司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要继续开展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六进”活动,特别是要组织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在年内分别与一个司法所结成对子,开展“结对帮建”活动,并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同时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每个法律服务机构至少办2件以上实事,切实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二)抓好律师工作规范发展。要抓好《律师法》贯彻实施,树立“卫法为根、维权为业、正义为魂、遵规为要”的理念,以践行“卫法维权”使命为主线,坚持开展律师队伍“千日卫法维权”活动,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观念,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建立健全律师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监管措施。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促使每位律师更加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要积极引导律师行业主动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涉台法律服务,通过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等,积极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问题、基层利益纠纷、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行业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和辩护质量、参与处置重大矛盾纠纷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继续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公证“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规范公证管理机制,加大公证质量评查力度,强化公证处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公证行业规范建设,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促规范,力争做到“制度规范、业务规范、管理规范”,致力于“抓队伍,提素质;立制度,讲规范;办铁证,树信誉;上业绩,促发展”,扎实推进“公正办事、依法办证”活动,积极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进一步增强公证公信力,打造公证诚信品牌。今年确定县公证处为市级文明行业创建窗口。
(四)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拓展延伸。要继续深入开展“三比”活动,兑现“三必”承诺,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积极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在每一村(居)设立一名信息员,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力量。要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强法律援助中心的分类指导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异地办案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办案质量。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知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质量和公众形象“三提升”。年内每名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以上,法律援助办案数同比增5%以上。
(五)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和“12348”专线电话工作。要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业管理机制,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3333”行动,即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确定3户农户家庭作为法律服务联系点,对其法律咨询、追讨被欠工资不予收费;县岩城法律事务中心帮扶创建3个“三优”家庭、新增3个以上村级常年法律顾问或个私企业,法律顾问费在规定标准内优惠30%。要继续抓好“12348”专线的宣传与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等相关制度,做到来电有接听、有回音、有落实。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在为司法行政发展提供保障上有新突破
(一)进一步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要抓好机构建设,要按照闽司[2006]147号、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把司法所建好建强。争取年内全县50%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达2人以上;在现有1名副科级司法所长的基础上,力争增配2名副科级所长;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年内全县所有的司法所力争全部达到“五个一”(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辆摩托车、一台数码相机、一部电话),争取1个司法所拥有独立办公小楼,同时增加司法所业务经费。三是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司法所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各项业务工作能力,更好地当好当地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二)进一步加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要在抓好乡镇、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的同时,在行政区划边界地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在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不断壮大基层调解组织。同时,要不断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抓好调解员的培训。特别要对新上岗的调解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进一步增强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三是要加大对村(居)调委会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调委会的工作条件,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等实际问题,要争取把人民调解员报酬纳入财政预算,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增强干职的履职能力上有新提高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要带头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带头依法行政,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制”,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上半年实现全员轮训一遍。要组织开展好“学习十七大,谱写新篇章”活动以及“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健全并落实教育培训、“以案释理”、理论研究、巡回宣讲、推进工作、督促检查六项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党风廉政和依法行政教育,使广大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司法行政队伍的发展方向,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党性意识、有为意识、稳定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把理论武装、教育队伍、指导实践的成效,体现到凝聚力量做好工作、服从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在实际操作中,每位干职要有一本专用读书笔记簿,每个季度有一篇心得体会,确保理论学习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职头脑,进一步增强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激励队伍,进一步增强干职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工作方向,进一步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永葆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队伍基本素质教育。要继续抓好创建学习型机关单位活动,组织好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要按照干警教育培训规定,通过岗前培训、任职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队伍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训练,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和执法能力。年内50岁以下干职必须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45岁以下必须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全局干职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需要做到基本业务技能应知应会,精通业务,司法助理员要做到“三会二精通”,即会做好群众工作、会电脑、会骑摩托车、精通熟悉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开展一次“学好法律知识,争当岗位能手”的法律业务理论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大练兵来提高干职业务水平,改善队伍的精神面貌,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四)加强队伍管理。要继续推行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实行基层每季、机关每月工作例会制度,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要实行每月一汇报,每季一通报,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同时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继续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到基层司法所锻炼,切实帮助基层司法所做些工作,解决一些问题。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干部职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关注干职的心理健康,落实干职休假制度,建立例行体检制度、困难慰问制度、奖励制度,实现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同时,要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健全完善“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化对“创业在律师、党员当先锋”活动的宣传,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创建“律师党员先锋岗”;要健全落实党建“三级联创”五项制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围绕“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读书明廉、观片思廉、警语示廉、制度束廉、典型引廉、民主督廉“六廉”警示教育,要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责任制的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健全完善体现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继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和遵守财经纪律及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对容易发生问题部门的治本力度,统一津补贴后,要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坚决执行公务员津补贴管理有关规定,同时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和纠风工作,建立健全常部署、常纠偏、常评议、常建制“四常”循环机制,长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大打招呼、谈话、告诫力度,切实规范服务行为。要强化政务公开,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要通过加强对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情况的检查督查,切实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严、不公、不正、不廉、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在全县司法行政各系统树起良好的政风、行风。
六、强化责任,在抓好平安综治、精神文明、计生、信访、驻村、项目等工作上有新成效
要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落实综治、精神文明、计生责任措施,要积极推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加强信息、统计、保密等工作,及时上报重大信息,按时、准确报送各种统计报表,认真做好文书及专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严防丢失和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无治安、安全事故发生;要开展“创诚信行业、建和谐社会”竞赛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今年除县公证处确定为市级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外,确定太华司法所和宏岩律师事务所为县级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点。要切实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房屋(店面)租用人员的计生管理工作,健全台帐,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要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抓落实;要做好驻村和招商引资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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