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鼓励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回迁的若干意见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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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运管〔2008〕1号
县交通局:
根据三明市运管处《关于印发认真落实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回迁本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运管[2007]38号)文的精神,运力在1000-3000吨的货车公司的车辆运管费按每吨每月12元定额标准征收,按此标准我县目前将有3500个吨位要以每吨每月12元征收,每年运管费少征50多万元,预计还有1000个吨位会转为此标准,造成我县运管费负增长,是否执行该方案,请局给予
大田县运输管理所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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