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资源管理股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
二、指导全县木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监督木材凭证运输、加工经营制度的实施;
三、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
四、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狩猎、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加工等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
五、指导、监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承办县辖林业行政案件;
六、指导县林业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
七、协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日常工作。
八、负责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