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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镇直企事业单位:

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班子分工,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特通知如下:

田加海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我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高忠明副书记协助镇长具体抓好全镇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分工抓好联办煤矿、大竹林煤矿、烟花爆竹、公安、消防及其它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家升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非金属矿、车队、火工站、东岩水泥一、二分厂、道路交通及其它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

涂来建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建筑、城建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林联毕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公共卫生安全(畜牧)、道路交通(农用车)、农口安全生产工作。

郑光灿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林业站、森林防火及其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田仁芳副书记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生、卫生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方来炽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学校、文化及其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广平镇人民政府

200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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