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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元沙水库防洪预案的通知
 

 

元沙水库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库区的防洪工作,根据灌区的需要蓄水,并参照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现编制库区防洪预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元沙水库是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一)型水库,1965年动工兴建,1972年正式投入运行,集雨面积为6.3平方公里,主坝高为35.45米,坝型为均质土坝(水中填土坝),总库容366万立方米,正常水位482米,闸阀结构是铸铁转动门盖,采用卷扬机启闭,最大流量每秒4.8立方米,溢洪道为开敞式,净宽19.4米。

水库处于元苏洋上游,担负着4.2千亩的灌溉和元苏洋4千亩农田,10000多人口及800余座房屋等的防洪安全,坝后两级电站、苏桥、岩峰电站的水能调节任务。

库区元苏洋流域地处中亚热带季风区,降水量年际变化大,丰水年年降雨量超过2000毫米,枯水年年降雨量仅有1000毫米左右。降雨年内分布不均,常导致山洪暴发,造成水灾。建库前,当较大山洪暴发时,元苏洋一片汪洋,村民们拿着门板、床板等物质拦卸洪水,洋面的经济作物、房屋大部分受淹,危及面积较大,损失惨重。

二、根据水库情况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制定《元沙水库库区防洪预案》如下:

1、加强汛期的各项工作,镇、村、库防汛机构人员于每年汛前做好调整充实工作,水库人员于3月份转入防汛正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密切注意各时段降雨强度及灾情收集,做好上传下达和汇报工作,为领导指挥决策当好参谋。

2、加强防洪工作领导。实行领导包库负责制和各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即水利工作站、邮电支局、广播电视、水库、公安、苏桥村、元沙村等,抗洪抢险队伍是元沙村民兵营,元沙村组织。

3、当水位达到限制水位482米时,相应库容320万立方米,由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加强昼夜值班,经常对大坝、付坝棱体、涵洞等重点地段检查巡视,加强与县防汛办联系,并要求抗洪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及时掌握汛情动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4、水库工程汛期必须预留一定滞洪库容,加强调度,把握时机尽量以最大的可能对下游进行削峰、错峰调度、泄洪,确保下游安全。

5、当水位超过482米,相应库容超过320万立米时,包库领导带领有关成员分头把关,集中办公值班,坐镇指挥,通过镇广电站、电话及时发布水情、雨情发展情况,动员全镇人民抗洪抢险,确保库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6、各有关部门及抗洪抢险队伍集中待命,实行昼夜巡逻,发现险情立即向当地防汛机构报告,及时组织抢险和转移疏散工作。

7、要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文规定,加强力量,日夜值班,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泄洪,以降低下游洪水位,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要泄洪时,应提前向县防汛办联系。

三、撤退转移方案:

1、当水位达到482米,相应库容320万立米时,由水库工作人员向水利工作站负责人汇报,并经批准发布警戒信息。

2、“汛情紧急通报”经包库领导批准后发布,邮电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应负责做好报警信息及时传递工作。

3、当水库出现险情,一时无法排除,河水继续上涨,水库当班人员要立即发出警报声、敲锣,元沙、苏桥洋面居民及单位要及时组织撤退。

4、就地、就近向牢固高地作迅速转移。

5、抗洪抢险队伍、各单位有关人员要帮助受灾区老弱病残、小学生儿童转移及抢救被围困的群众,卫生院组织抢险医疗队伍,公安和民兵部门组成治安保卫工作,民政、保险部门负责做好灾后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当险情确已排除后,通过电话、广播发布险情警报解除信息,水库值班人员仍应密切监视水库水工、水文的变化情况。

 

 

 

广平镇人民政府

200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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