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均溪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均溪镇人民政府 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 ———————————————————————————————————
均溪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稳妥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引发的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大田县人民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村、各企业应急预案,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四)坚持依法、文明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参加处置的人员要注意方式方法、言语得体,做到文明处置。 (五)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处置的原则。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做到快速反应,抓住时机,掌握主动,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同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直企事业单位、村、村民小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肖宏强 副组长:廖乃平、甘满香、魏祥强、吴联广、邱月平、邓芳来、
王光顺、陈大兴、周茂世、陈增达、严千灿。
成 员:林在平、林昌硕、周调成、郑际桂、叶聿道、苏晋华、章国谱、
池玉美、刘其森、陈锡淮、郑承吉、颜全钜、柯振喜、林丁峰、
黄兴镜、林广慧、吴占武、颜 莉、陈建峰、池秀梅、张荣禄、
王昌科、林桂平、魏初铭、乐初步、张香菇、郭行富、陈子岳。 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 ,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组长和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协助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处理有关工作。 2.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⑴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⑵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共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⑶负责审定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⑷负责抓好全镇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⑸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⑹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⑺总结全镇年度应急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 1.领导小组下设镇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并设一名秘书(由镇安办主任担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2、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7223419,传真号码:7229072。 3.镇政府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执行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镇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 ⑵负责全镇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承办会议、起草地方性应急法规和规章草案、重要文件等; 依据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全镇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⑶负责《均溪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各村各企业做好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⑷负责全镇应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 ; 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直各企业单位(村、社区)的预案实施演练工作。 ⑸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和相关新闻报道的审核以及各新闻媒体的协调、接待等相关事宜; 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⑹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 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全镇的应急信息系统和指挥平台,收集应急信息,并对重要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镇政府应急委员会。 ⑻负责接收和办理上级领导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级政府应急办公室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 督促落实镇政府领导和镇政府应急委员会领导有关决定事项和指示、批示精神,适时做好与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的信息沟通工作。 ⑼负责与县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络。 ⑽负责与县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毗邻乡镇在信息沟通、应急支援等方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⑾承办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报告 (一)信息报告范围: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含越级上访)、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交通事故、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委会、村(居)小组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现场伤亡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并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各村(社区)治保主任为信息收集责任人,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公室。 (三)镇政府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必须马上向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小组领导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情况紧急时,带班领导可授权值班人员直接向“110”报警台报警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应急办公室。同时,镇政府应急办公室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四、先期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党政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指定现场联络员,及时向镇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二)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三)成立现场指挥部。党政主要领导为指挥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紧急研究临时处置措施。并快速组织先期处置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分组处置,控制现场动态,排除险情。 (四)现场指挥部可视情相应设立抢险救灾组、交通警戒组、通讯联络组、信息收集组、治安巡逻组、宣传报道组等,各工作组要分头开展工作,及时抢救受伤者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和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并划定保护范围。 (五)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上级和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 五、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及时处理,按公共事件分类进行分工负责。 (一)自然灾害:由严千灿负责。国土所、农技站具体负责。 处置工作要求: 1.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现场实行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制定应急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根据灾区具体情况,适时实施治安、交通等特别管制措施,维护灾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3.加强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4.确保重点、要害单位的秩序和安全,加强守护和警戒。 5.参与营救遇险、遇难人员,疏散转移物资,排除险情。 (二)事故灾难:由吴联广负责。企业站、安办具体负责。 处置工作要求: 1.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各村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维护秩序。根据具体情况,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疏导围观群众,排除障碍物,疏通道路,保证各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排除险情。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封锁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转移物资,排除险情。同时,工作中尽量保持现场原貌,以利于技术人员进行勘察。 3.查清事故的基本情况,掌握受困群众的位置,物品受损的程度,事态发展的趋势及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镇党委、政府。 4.控制现场动态,收集群众反映。现场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视现场动态,对出入现场的可疑人员要严加监视,防止违法犯罪人员趁火打劫。 5.开展调查,认定事故性质。在事故基本控制后,派出所、安办等职能部门要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取证、查明事故起因、发展过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正确认定事故性质,区分有关当事人责任,为下一步处置工作打好基础。 6.区别不同情况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根据事故的性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事故有关的当事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三)公共卫生事件:由邱月平负责。均溪医院、计生办、兽医站具体负责。 处置工作要求: 1、发生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不明原因疾病流行事件,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采取以下基本控制措施: (1)严格实行病人隔离治疗措施和传染病管理措施,防止疫情失控扩散。组织救治危重病例,尽量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2)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原,明确疫点、疫区范围,确定病人和带菌(毒)传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方式向上一级报告疫情。 (3)必要时提出实行疫点、疫区隔离或封锁等强制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强制的消毒 、杀虫、灭鼠等措施。 (5)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场所开展预防性疫(菌)苗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等行动。 2、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及中毒事件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污染、中毒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采取以上基本的控制措施: (1)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可疑病人进行观察,避免事态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2)组织进行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3)对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4)对受污染的食品实行销毁或采取其他消除污染的措施;其他污染场所应采取有效的消除污染措施。 (5)对造成可能造成污染或中毒的食物、饮水和场所采取有效的临时控制措施。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封锁受污染的食品和饮用水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和消毒。对造成污染和中毒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涉及刑事违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3、当发生动物疫情时,进行隔离、封锁,对疫区相应动物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和紧急免疫。 4、对外发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统一由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实行。提供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要注意严守机密。 (四)社会安全事件:由吴联广负责。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具体负责。 处置工作要求: 1、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公安派出所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2.做好情报信息收集,疏导化解矛盾。各村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认真掌握情报信息,及时报告,为镇党委、政府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当好参谋助手。对各类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及时疏导化解社会矛盾,避免和减少矛盾激化。 3.开展宣传教育,缓解对立情绪。事件发生地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当事态处在初始阶段时,通过对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人员的法制教育,使其自动放弃组织和参与闹事。通过宣传教育疏导,使群众明白事情真相和行为的违法性,自觉离开现场,退出闹事群体。同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4.辩明事态,提出现场处置方案。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对处置力量的人数及其分布情况、职责分工进行部署,并及时报告镇处置领导小组。 5.正确区分性质,分别进行处置。对经济利益矛盾以及市场异常波动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即使少数群众语言过激,只要没有危及社会秩序,派出所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主要依靠镇村和相关部门做好化解工作,派出所主要维护现场秩序,对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态势不断扩大蔓延,可能或已经发生围攻冲击党政机关以及发生打砸抢烧情况,派出所应当责令聚集群众在限定的的时间内迅速解散,对不服从的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并对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人员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止,依法打击处理。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车辆:20173、20620、22529、22898、25671、22526共六部,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所有车辆必须在镇政府等待安排。 (二)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城关派出所、联防队、防火队、医疗队为先期处置队伍。 (三)各村(社区)治保队为应急处置临时队伍。并组建各村(社区)志愿者队伍。 (四)确定紧急避难所供紧急安置人员时使用,具体地点见附件三。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镇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用于提供后勤生活保障。 七、善后处理工作 (一)镇政府应急小组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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