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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方案
 

 

   

镇直有关单位、各选矿企业:
   
为认真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全镇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尾矿库是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镇直相关部门务必认真吸取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尾矿库“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和督查,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确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可控、可防,实现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镇安办必须把辖区内尾矿库中的危库、险库和下游有居民区、重要设施以及库内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库区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确保整改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到位。危库一律闭库,并严格按闭库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险库、病库一律停产整顿,并限期采取有力措施,按整改设计方案组织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关闭。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镇安办对辖区内的尾矿库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尾矿库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安监、国土资源、环保、电力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强化对辖区内尾矿库的日常监管工作。尾矿库运营企业必须按《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管护好尾矿库,运营终结必须按规定实施闭库。
   
四、深化排查、强化治理
    9
月底前,县直有关监管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所有尾矿库进行一次排查。要认真督促尾矿库运营企业健全和落实尾矿库日常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尾矿库独头排放、子坝不按要求堆积等违章行为;对非法采选的企业,要立即停供爆破器材和电力,并依法予以严处;对废弃的尾矿库,要督促原业主实施闭库。
   
五、严格把关、抓好落实
   
要加大对标准在建尾矿库的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业主在规定的施工期内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严肃查处边建设边投入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把好验收关,对不按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的尾矿库,不得予以验收。对停产整顿的尾矿库,整改结束必须严格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均溪镇人民政府
                                   
○○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安委会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各危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精神,深刻吸取“8·26”广西维尼纶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防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事故的发生,根据田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田安委办[2008]5号)精神,决定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镇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二、检查范围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等方面的情况。
   
(五)企业自查主要内容。各危化从业单位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进行认真自查,重点检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
、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
    4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干部值班情况。
    5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
、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等。
   
四、检查重点
   
检查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即要全面发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要把监管任务重点和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和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位于城区、安全距离不足或在百日督查发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仍未整改销号的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五、时间安排
    9月1012月6
   
第一阶段(91010月6),企业必须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在此期间,镇安办和企业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抽查,组织“回头看以迎接县安办组织的检查组于1010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工作。
   
第二阶段(101012月6),迎接省、市、县政府安办检查组将对我镇进行检查,检查面要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二分之一。
   
六、检查方法
   
此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上级主管部门复查,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安监局、经贸局(以处简称监管部门)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所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中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一时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并暂扣许可证;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座谈交流,调查研究。组织召开企业相关部门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研究探讨加强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的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
   
(二)抓紧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研究制定检查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于913前将检查工作部署和方案落实到基层、到企业、到班组。
   
(三)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全镇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都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收,自查自改面必须达到100%;各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经营企业、重点加油站,剧毒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企业数的50%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这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工作的落实,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既要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完善各项监管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检查期间,镇安办、各危化企业要逐级建立信息沟通和情况汇报制度,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报送,及时反映自查及大检查开展情况。 

 

 均溪镇人民政府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抄送:县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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