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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乡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职能职责
 

 

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责:负责完成政府日常公务工作,为党政领导联系和安排政务活动的有关事宜,起好上传下达的作用;负责文件的草拟、核稿、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管理、机关环境卫生管理以及接待、水电维护等内务工作;负责各种信息和有关资料收集、统计和汇报工作;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督促、检查县、乡有关会议及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承办会务,组织活动。

 

财政所

 职责: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制订本乡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依法征税,做好涉农补贴的发放;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编制乡年度预算方案,执行乡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负责实施对乡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负责管理本乡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内的国有资产,对乡、村集体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筹集财政资金,培植财源,依法征税,促进本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负责本乡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财政机关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财政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职责:参与组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农业种植业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技术新型品种实用培训、推广,搞农业技术推广和农田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指导辖区内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水资源和水利工程保护利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抓好全乡畜禽重大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上下级沟通,搜集和掌握养殖动态,做好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检查全乡畜禽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认真抓好全乡机手的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乡机手及车辆的年审、年检工作,引进推广新型农机具。

 

文化服务中心

 职责: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全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文化、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有线广播开展宣传;积极开展电影放映工作,加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图书交换工作,为提高全乡人民文化知识水平创造条件;抓好农民需求信息服务工作,及时为农民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中心工作。

 

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工业发展和外来投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本乡村办、私营、个体企业的政策指导,及时传达县有关工业经济优惠政策;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工业生产任务,及时贯彻到各村、企业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完成情况,月汇总上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更正;搞好乡有资产管理,保证乡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工业强乡,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并主动指导属下部门为内外客商办理企业立项、审批、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变更等事宜,实行全程办理;实施科技兴乡,指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协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社会保障、合法经营,防止各种事故发生,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协调企业间、企业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横向联系,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组织制定企业管理规章,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协助投资者解决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乡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计生协会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审查办理计生有关证明和手续,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本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计划生育管理;指导计划生育协会自行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乡域内村乡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乡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乡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乡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全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查处全乡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收缴规划建设中各类有关费用;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所

 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监测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上级国土部门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上交;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监察室

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科室,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职责范围内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职权范围内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查控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的教育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

 

综治办

 职责:认真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建议;全面掌握辖区的政法综治情况,经常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提出对策;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全乡的政法综治工作;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普法教育和对治调干部的业务培训,协助、指导和调处重大疑难的群众性矛盾和民间纠纷;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会事务办公室

 积极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民政工作计划,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和资料积累,处理民政对象来信来访,做好民政工作情况反馈;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做好为民解难的各项工作。

 

信访办

职责:认真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文明礼貌做好疏导解释工作;认真整理信访调查资料,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上级转来的信访材料,及时处理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做好档案材料管理工作,对每回复上级部门的材料均有底可查;做好信访信息的报送。

 

司法所

 职责: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并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度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审查、制定全乡的各项管理规章,裁定执行《乡规民约》发生的纠纷;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林业站

 职责: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完成年度造林绿化和抚育任务,要求质量高、面积实;格执行并合理分配县局下达的年度采伐限额,控制本乡森林资源消耗,不得突破采伐限额,采伐质量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森林法》及相关法规,加大宣传和林政执法力度,保障辖区内的林政秩序稳定,不出现影响较大的违法采伐,乱占林地,非法运输、捕猎野生动植物的行为;高度重视林业还贷工作,做好年度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并实行包片责任制,力争完成全年收贷任务;实行防火岗位责任制,加强护林防火宣传和扑火队伍建设,力争辖区内无森林火灾发生;严格遵守林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无违规支出现象;站员之间团结协作,工作务实,勤政为民;各类资料完整规范,分类保管,专人负责,统一入档;坚持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按要求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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