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业局关于2008年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国土资[2008]152号)精神,为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突出问题,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业局联合创定了《大田县2008年继续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查处违法违规征占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1、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问题得到明显遏制。通过规范征地行为,从程序和实体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对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等侵害被征地农民权们斩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追究其纪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量步完善征地制度,从根本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发挥国土资源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强化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意识,增强贯彻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学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为部署、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9月上旬)
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和目标任务,同时把专项治理的任务抓紧部署到每个村组,并将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督导和整改阶段(10月)
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解决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自查与整改可以同步进行,做到边查边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总结阶段(11月上旬)
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各村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办公室、国土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组成的全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乡国土所直接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负责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占农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
(二)落实责任,扎实开展
乡直有关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分区包片抓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治理。对近年来因征地引发的信访问题相对集中的地区,要列为工作重点,实行目标管理,及时妥善解决。
(三)抓好督导,注重质量
各村领导小组在做好本级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所辖村开展这项工作。村领导小组要组织督导组,分区包片对所辖片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乡领导小组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全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人:叶长江;联系电话:7348850。
附件:大田县济阳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济阳乡人民政府
2008年9月29日
附件:
济阳乡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群(乡长)
副组长:陈吉成(纪委书记)
陈文校(人大副主席)
刘志省(副乡长)
成 员:叶长江(党政办主任)
苏建辉(国土所所长)
陈乘班(村建服务中心主任)
陈朱经(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郑日火(国土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苏建辉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