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委〔2007〕58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
为全面完成今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确保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制订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全镇12个行政村和驻村工作队等。
二、考评项目:
(一)生产发展(110分)。
根据农村经济工作单项考评结果,依权重计分。
(二)生活宽裕(140分)。
1、村建工作(15分)。完成村建规划建设任务得5分,无违章、违法建设的得10分,发现一起扣5分。
2、国土资源管理工作(70分)。根据土地管理工作单项考评结果,依权重计分。
3、广播电视工作(5分)。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90%以上,收视入户率达80%以上得5分。
4、卫生保健工作(50分)。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加大地方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得5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占农业人口90%以上得45分,每少1%扣2分,扣完为止。
(三)乡风文明(605分)。
1、计划生育工作(500分)。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项考评结果,依权重计分。
2、殡葬改革工作(15分)。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到位,殡葬信息畅通的得5分;100%实行火化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骨灰100%安放在公墓或骨灰堂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3、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0分)。
⑴教育工作(10分)。重视教育工作,对教育事业有投入的得5分;学生失学、缀学率控制在指标内得5分,低一个百分点-1分,扣完为止。
⑵宣传工作(10分)。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以上宣传内容和按要求张贴宣传标语得5分,及时完成党刊党报征订任务的得5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0分)。
根据单项考评结果,依权重计分。
(四)村容整洁(25分)。
1、五清六改工作(10分)。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清违章建筑、清破旧危房得5分;改路、改水、改厕、改沟、改圈、改厨得5分。
2、环境保护工作(15分)。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得1分;年内完成造林更新、封山育林任务的得1分;无发生森林火灾、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的得1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证发放工作得2 分;及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的得1分。
(五)民主管理(120分)。
1、基层组织建设(70分)。
⑴“三会一课”活动正常,记录完整得10分,每缺一项扣1分。
⑵党建阵地建设基本完善,上墙材料齐全、资料完善的得10分,每缺1项扣1分。
⑶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入党材料填写规范的得15分,有考察没有发展的得5分,连续二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不得分。
⑷按期交纳党费、完成《 福建支部生活 》推荐征订任务的,得5分。
⑸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战斗力的,得5分。
⑹认真开展“双带双创”、农村党员致富链活动正常的,得10分。
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的得5分。
⑻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等八个方面作用的,得10分。
2、党风廉政建设(30分)。
⑴按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代表议事且记录完整的得20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⑵党风廉政建设10分,若发生党员违纪案件,每起扣5分。
3、人大工作(10分)。
及时完成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
4、国防建设工作(10分)。
按时完成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兵、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得10分。
(六)加减分。
1、在征兵初检工作中,根据镇人武部确定的预征对象,600人口以下的村100%参检的+5分,出现1 例不参检的-5分;600—2000人口的村100%参检的+10分,出现2例不参检的-10分;2000人口以上的村100%参检的+15分,出现3例不参检的-15分。
2、每新办一个投资50万—100万元的个私企业+10分,投资100万元以上的+20分。
3、每增加一个投资5万元以上为民办实事项目(含三级、四级公路改造工程)的+10分。
4、若发生群体性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理的,每起+10分;如矛盾激化,造成恶劣影响,每起-10分。
5、村集体当年获县级以上表彰的,每项+10分。
6、在各项检查评比工作中,镇荣获县前三名的,相关的村分别+15、+10、+5分;在倒数后三名的,相关的村分别-15、-10、-5分。
三、考评办法:
1、年终按各考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初评,由考评组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经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的考评分。
2、考评分的分值按2.80元/分计算,根据驻村工作队和村主干的总人数发给各村,由工作队根据干部的工作实绩分配奖金。
3、鉴于奇韬村、文经村、东佳村等村的工作量较大,根据其(一)至(五)项考评得分分别乘以1.2、1.1、1.1倍系数加上加减分计发考评奖(加减分不乘系数)。
4、党、政主要领导的考评分按平均数的2倍计算,人大主席按所驻村考评分的1.7倍计算,其他班子领导按所驻村考评分的1.5倍计算;党政办、计生服务所、计生值班组和财政所人员按平均数计算;勤杂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给1300—2300元的考评奖。
5、年度内有工作调动的,按其在本镇实际工作时间发放考评奖。
四、综合考评:
设立新农村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奖。经综合考评,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1000元。
中共奇韬镇委员会
奇韬镇人民政府
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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