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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京镇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确保年度灾点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田政文[2008]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灾害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概况

我镇位于大田县西南部,东邻石牌镇、武陵乡,西连桃源镇,南与漳平市灵地乡接壤,地理位置较优越,道307线、泉三高速公路经过镇境内,乡村公路四通八达,交通便利。全镇面积143.26km2,下辖16个行政村,54个自然村,16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279户,总人口23921人,上京为镇政府所在地。区内矿产资源丰富,是全省五个重点产煤乡镇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上京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皆得到协调发展。

区内属低山地貌类型,地势总体北东高,南西低,最高点为南部与漳平交界的圭母山,标高1200m,最低点溪尾,标高550m,相对高差650m。地形切割较强烈,溪沟较发育,呈树枝状,主要溪沟有丰城溪及溪尾溪,水流向南西,汇入城口溪。本区气候为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点,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境内出露地层岩性,主要有二叠系下统文笔山组、童子岩组泥岩、粉砂岩、细砂岩,分布区内中南部的柯坑煤矿、溪口、赤水等一带;二叠系上统翠屏山组石英砂岩、粉砂岩,主要分布区内北部的上平及南部的溪尾等一带,该类地层岩石风化后结构较松散,残坡层岩性为含砂砾亚粘土,松散软弱,易产生地质灾害现象;三叠系下统溪口组的粉砂岩、钙质泥岩,分布区内东南部的梅林、三阳及西部的大安、城口、甲山等一带,该地层岩性易风化,较松散软弱,强度低,易产生地质灾害现象。区仙断裂构造发育,主要为北北东向及北西向两组断裂。工程地质岩组由松散软弱岩组、层状软硬相间碎屑岩组组成。

二、地质灾害现状

1、本次野外调查:全镇共调查主要地质灾害点6(详见附表),其中滑坡5处,崩塌1处。200712月,经闽西地质大队专家现场确认,有2个地质灾害点经过整治、改造,其危险性已消除。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梅林、丰田、城口、桂坑、隆美等行政村,为房后人工开挖高陡边坡产生的小型滑坡、崩塌,往往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重点防护区:上平水库,306、307省道等。

3、全镇地质灾害共造成毁田约130亩。目前仍然存在潜在危害,威胁人口80人,威胁民房105间(其中土木结构75间、砖混结构30间),威胁农田180亩,预计威胁财产85万元以上。

三、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08年气象预测

降雨,尤其是暴雨、台风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导因素,本次调查上京镇6处地质灾害,全部由于暴雨产生。特别在暴雨、台风季节应随时收听掌握县气象局天气预报情况。

(二)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产生原因是内因(地质环境)和外因(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上京镇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分布区地形坡度一般在30度以上,所处地层岩性订为三叠系下统溪口组的粉砂岩、钙质泥岩等。岩石较易风化,其残坡积物普遍松散软弱,抗剪、抗拉强度低,是地质灾害产生的基础条件;而人为改变会斜坡外形产生临空面及降雨是地质灾害产生的主要外在因素。根据现状地质灾害、2008年降雨趋势及人类工程活动因素,预测上京镇2008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梅林、丰田、城口、桂坑等行政村,确定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防治目标

2007年调查确定的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建卡,对其危险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并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村及有关单位,直至有关监测人员。健全完善的群测群防预报网络体系,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维护工作,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原则

为了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四个环节即“预防、躲避、撤离、治理”。首先在日常工程活动中特别是在易于诱发地质环境条件下,尽可能地避免破坏,并注意增强地质环境原有安全稳定状态,以免诱发地质灾害。第二是主动避免,即躲避,也就是不让受灾对象向已有的或可能的危险区内进驻。第三是被动避免即撤离,则是将已处于危险区内的受灾对象撤出危险区。第四是灾害控制,即治理,当不能或不宜采用躲避或撤离的办法来避免可能遭遇的危险时,则进行灾害的工程治理,采用工程手段强行防止灾害作用的发生,使受灾对象避免受到灾害的侵蚀。地质灾害的工作治理要掌握好时机,总的原则是要早治。建立村组村民户四级预报和监测网络。坚持监测不断,尤其是要加强重大危险隐患点和汛期的监测,并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做出定期动态评价,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

(三)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地质灾害基本知识。

2、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和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小组领导,各企业单位及村密切配合,形成全镇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网络。

4、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重点监测时间在4—10月的雨季及台风暴雨汛期期间,建立健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5、对险情较重及无法治理地段,应结合当地情况进行疏散、搬迁,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今后镇境内主要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并报国土资源部门认定,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

7、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应急调查和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防灾工作部暑

(一)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在本方案(建议稿)的基础上,镇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本地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并落实镇、行政村的防灾责任人和具体灾害点的监测人。

(二)汛期突发灾害隐患巡回检查

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灾害重点防护区作巡回检查,检查防灾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

(三)监测方案

1、监测对象

本方案确定的6处地质灾隐患点,为我镇重点监测点,凡属本次调查确定为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中点的今后新发生的灾害点都应确定为监测对象。镇应建立监测组,选派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担任监测组成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开展简易监测工作。

2、监测方法

针对上京镇地质灾害特征,可采用定期目视检查和简易监测方法。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定期目视检查或暴雨天气时目视检查被监测地质灾害点有无异常变化,简易监测方法一般采有三种:a设桩观测;b设片观测;c设尺观测。

3、监测频率

一般旱季每月观测一次,雨季4—8月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在暴雨天气时节,特别是12小时过程降雨量达50mm以上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如每天1次,甚至1天数次)。

4、监测成果分析

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均应按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统一表格填写。若监测数据无重大异常变化时,按每月规定日期上报县防灾办地灾监测组;若监测数据出现重大异常变化或暴雨天气,须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县防灾监测组,以便监测组及时统一整理,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供有关部门协同分析,为地灾发展趋势观测预报和防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六、职责分工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镇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上京境内地质灾害临灾预报信息,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况,部署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工作。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根据灾情情况指挥抢险抗灾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质供应。

2、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的命令和决策,处理地质灾害应急的日常事务;协调、监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

3、国土资源所:除做好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外,建立全镇危害性地质灾害点 监测网络,督促各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责任制。经常性地了解各村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4、财政所:筹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5、民政办: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和灾后救济工作。

6、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水利站:监控山塘、水库、河道、水渠、闸坝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地灾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并对诱发的灾害点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安全。

8、规划站: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9、卫生院:部署并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随时派遣医疗队伍深入灾区做好防疫、抢救、治病。

10、广电站:根据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部署,及时播放有关地质灾害信息。

11、电信站:保持电信线路畅通,确保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指令到位。

12、煤矿、非金属矿:开展对矿山采场、工作面边坡、排土场、尾矿坝区、硐口设施、设备及居住点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安全检查,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七、应急方案

应急方案是指出现异常暴雨天气和监测出现异常变化时,有关防灾抢险部门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应急行动方案。

为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把灾害摈最大限度地减少到最低程度,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政府、村事、企事业单位、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各尽其职认真做好防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一)灾前预报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国土资源所提出有关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报镇人民政府发布。紧急情况时,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送有关临灾预报信息。

(二)临灾应急

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根据地质灾害规模,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各监测责任单位和监织灾区影响范围内群众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

(三)灾后应急

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派人到现场了解灾情,组织协调灾后抢险救灾工作;按《地质灾害迅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迅报灾情,组织专家会商,及时提出灾情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建议。提出合理可行的安置灾区人员方案和有关生命线工程(如省道、县道、乡道)的紧急抢救方案,加密灾后监测工作。

(四)社会突发性事件应急

当不可预见大范围的地质灾害发生时,由人民政府紧急发布公告,镇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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