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太华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6日
太华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汛期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汛期强降雨期间或者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突发地质灾害直接威胁人民群体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是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御,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的有效办法。根据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的特点及趋势,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
(二)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
(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据2007年调查,太华镇共发现地质灾害点10个,其中滑坡6 处,潜在不稳定斜坡(崩塌)3处,塌陷1处。具体如下:小华村生米兜林其智等房后崩塌、万湖村徐山郑宗永房后崩塌、罗丰村东洋方正川房后滑坡、大合村割竹洋廖首松房后滑坡、坑头村中洋周初毕房后滑坡、泮车村后瓦郑联长等房后滑坡、泮车村7组大水垅崩塌、华山村南坑洋滑坡、太华煤矿仕坑工区工房崩塌、太华中学宿舍后山滑坡。
(四)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太华镇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文(镇 长)
副组长:高上主(副镇长)
组 员:韩永生(国土所)
连光步(党政办)
陈大吉(派出所)
苏晋准(民政办)
詹光治(卫生院)
郑德豪(水利站)
陈升健(电信站)
陈建光(村建站)
陈占棍(企业服务中心)
陈开放(广电站)
职责分工:为确保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贯彻上级关于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的各项指令,及时收集、汇总灾情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灾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做好减灾防灾宣传和防灾救灾报道反馈。当灾情发生后,及时派人掌握灾情,根据灾情情况指挥抢险抗灾工作,协调调集各种救灾物质供应。
2、国土资源所:除做好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外,建立健全全镇危害性地质灾害点群防群测网络,督促各村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情况,并将上级发布的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和向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通报,以及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速报受灾情况和处理方案。
3、民政办: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问题;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了解、汇报和灾后救济工作。
4、派出所:负责灾区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水利工作站:监控山塘、水库、河道、水渠、闸坝等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时向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并对诱发的灾害点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安全。
6、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提供服务,并组织实施。
7、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工矿企业的的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
8、卫生院:部署并准备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和医务人员,随时派遣医疗队深入灾区做好防疫、抢救、治病。
9、广播站:根据镇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播放有关地质灾害等信息。
三、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五个等级。
一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
二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三级: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警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大田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气象局负责,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时,国土所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用电话向各村委会通告。
各村委会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后,应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各单位和当地村民对照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镇、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村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应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除上述情形外,各村委会要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群众转移避让期间,各村委会要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台风和强降雨过后,村委会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并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补充调查,更新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库。
四、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工作责任
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群测群防人员。协助村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超出镇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各村委会特别是协管员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委会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转移工作的实施,各村委会主任是发布转移信号的直接责任人,转移路线要按照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中确定的安全路线组织群众有序转移至村部或学校或附近安全地带的群众家中。各村应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要根据《群众转移预案》的要求,适时组织当地村民进行转移避让的演练。
太华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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