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举村:
我镇上举村“后厝坑”地点因地质因素,直接影响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到实地勘验,根据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现提出搬迁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拟搬迁住房基本情况及搬迁地点安排:
拟搬迁的居民3户12人,本着因地制宜,照顾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的原则,结合搬迁户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陈美凤另购房屋在永安西洋镇。
2、肖庆樟、肖庆赐搬至新建房。
(二)、时间安排:
地点确定后,拟搬迁户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村镇建设规划的具体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审批,并于2007年底前建成迁入。
(三)、拟搬迁户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迁入新居后将原有空基地交由上举村委会组织安排使用。
桃源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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