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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质灾害房屋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举村:

我镇上举村“后厝坑”地点因地质因素,直接影响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到实地勘验,根据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现提出搬迁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拟搬迁住房基本情况及搬迁地点安排:

拟搬迁的居民312人,本着因地制宜,照顾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的原则,结合搬迁户的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陈美凤另购房屋在永安西洋镇。

2、肖庆樟、肖庆赐搬至新建房。

 

(二)、时间安排:

地点确定后,拟搬迁户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村镇建设规划的具体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审批,并于2007年底前建成迁入。

(三)、拟搬迁户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迁入新居后将原有空基地交由上举村委会组织安排使用。

 

       

                                    桃源镇人民政府

                                     OO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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