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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文政[2008]11号

 

文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灾害事故,对政治、经济、生态及社会都有重大影响,为积极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上级及县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有关条款,结合我乡森林防火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范围

凡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处理。

二、处理程序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称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向乡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指挥部召集有关人员紧急会议,研究扑救应变措施,由乡防火办主任组织实施。

3、火灾由防火办主任和政府协助所在单位组织扑救。

4、向上级防火办报告抢救措施和处理方案,并随时报告火场扑救情况。

5、遇到需要上级政府,防火办协助处理的森林火灾事故,经乡指挥部批准立即上报,请求增援,直到火灾扑灭为止。

三、预案内容

1、扑火组织领导

由乡森防指挥和防火办主任和成员组织现场指挥组,带领扑救火队、派出所、防火及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2、扑火力量安排

本着自救为主,八方支援的原则。所在单位应立即组织扑火队、村委、民兵为主体的快速扑火队,赶赴火场扑救,并视火情组成扑火梯队,由指挥部调动。

凡接到乡指挥部指令的单位,必须按照指令要求迅速组织扑救力量赶赴火场扑救。

3、通讯联络

①乡邮电所接到火情,要确保县、乡、村、场有线电话畅通无阻,迅速准确传递火情信息。

②乡防火办的无线电台要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站、场所配备的手持对讲机应集中火场使用。同时将火场内外的火情变化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4、火场监视

火场指挥组深入现场,全面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动向,并报县防火办。

5、扑火工具

各级防火机构扑火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乡防火办要储备供应一定数量扑火队使用的扑火工具。

6、后勤保障

①扑火队所需要的工作服、帽、粮、鞋、照明工具等原则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②一般伤情由乡卫生院(所)负责医疗救护。

③扑火运输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④运输工具由乡指挥部负责调度。

7、火灾案件查处

属林政查处范围的森林火灾案件由林业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8、信息上报

乡防火办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火灾现场逐项调查,写出森林火灾调查报告逐级上报。

四、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由乡指挥部和防火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扑火应急分队名单

 

 

 

                            文江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日

 

 

 

 

 

 

扑火应急分队名单

第一组:

  长:茅有温  

副组长:林雁强、林昌兴、方初伍

  员:陈在椰、施生孜、郑宣斌、郭振生、杨连诚、林上裕、陈育忠、陈福辉、陈增会、林友干、陈仁繁

第二组:

  长:郑昌文

副组长:林兴淼、陈志堂、陈世忠

  员:陈先对、蔡立久、廖世城、连宝川、吴同久、 叶廷柳陈占城、苏廷敬、陈红卫、廖世智、廖尚猛

第三组:

  长:周万裕

副组长:郑丁炫、陈新闯、林顺福

  员:吴成河、廖乃基、陈汝森、陈维太、吴初洪、陈孟坛、吴联慧、吴同务、陈文意、陈  宏、林上贡

保障组:罗 浩、吴细使、周先锋、王 璐、胡上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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