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2008]11号
文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灾害事故,对政治、经济、生态及社会都有重大影响,为积极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上级及县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有关条款,结合我乡森林防火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范围
凡本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处理。
二、处理程序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称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部报告并及时向乡政府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乡指挥部召集有关人员紧急会议,研究扑救应变措施,由乡防火办主任组织实施。
3、火灾由防火办主任和政府协助所在单位组织扑救。
4、向上级防火办报告抢救措施和处理方案,并随时报告火场扑救情况。
5、遇到需要上级政府,防火办协助处理的森林火灾事故,经乡指挥部批准立即上报,请求增援,直到火灾扑灭为止。
三、预案内容
1、扑火组织领导
由乡森防指挥和防火办主任和成员组织现场指挥组,带领扑救火队、派出所、防火及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指挥,协助处理火灾事故。
2、扑火力量安排
本着自救为主,八方支援的原则。所在单位应立即组织扑火队、村委、民兵为主体的快速扑火队,赶赴火场扑救,并视火情组成扑火梯队,由指挥部调动。
凡接到乡指挥部指令的单位,必须按照指令要求迅速组织扑救力量赶赴火场扑救。
3、通讯联络
①乡邮电所接到火情,要确保县、乡、村、场有线电话畅通无阻,迅速准确传递火情信息。
②乡防火办的无线电台要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站、场所配备的手持对讲机应集中火场使用。同时将火场内外的火情变化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4、火场监视
火场指挥组深入现场,全面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动向,并报县防火办。
5、扑火工具
各级防火机构扑火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乡防火办要储备供应一定数量扑火队使用的扑火工具。
6、后勤保障
①扑火队所需要的工作服、帽、粮、鞋、照明工具等原则上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②一般伤情由乡卫生院(所)负责医疗救护。
③扑火运输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④运输工具由乡指挥部负责调度。
7、火灾案件查处
属林政查处范围的森林火灾案件由林业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8、信息上报
乡防火办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协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火灾现场逐项调查,写出森林火灾调查报告逐级上报。
四、本预案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由乡指挥部和防火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附:扑火应急分队名单
文江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日
扑火应急分队名单
第一组:
组 长:茅有温
副组长:林雁强、林昌兴、方初伍
成 员:陈在椰、施生孜、郑宣斌、郭振生、杨连诚、林上裕、陈育忠、陈福辉、陈增会、林友干、陈仁繁
第二组:
组 长:郑昌文
副组长:林兴淼、陈志堂、陈世忠
成 员:陈先对、蔡立久、廖世城、连宝川、吴同久、 叶廷柳陈占城、苏廷敬、陈红卫、廖世智、廖尚猛
第三组:
组 长:周万裕
副组长:郑丁炫、陈新闯、林顺福
成 员:吴成河、廖乃基、陈汝森、陈维太、吴初洪、陈孟坛、吴联慧、吴同务、陈文意、陈 宏、林上贡
保障组:罗 浩、吴细使、周先锋、王 璐、胡上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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