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各村烟草生产给予扶持优惠补助配套措施,在种植面积、密集式烤烟房建设、地膜、湿润育苗、稻草溶田等方面进行适当补助。
一、推广漂浮育苗,育苗棚所需新购薄膜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薄膜由烟农按实际需用量购买,经乡烟草站审核后,由乡政府给予拨补;
二、推广科学烘烤,新建密集式烤房每座补助1000元,烤房改造每座补助200元;
三、推广大户种植,单户种植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元,单户种植5-10亩的每亩补助10元;
四、推广稻草回田,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稻草回田的每亩补助10元。
吴山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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