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大田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网上审批 旅游文化
>> 搜 索
 
  您现在的位置: 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制定吴山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县政办(2007)126号文件精神,制定吴山乡“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彻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利用3个月时间,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全面整治,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三合一”场所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三合 一”场所火灾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所有存在“三合一”(“三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

(二)重点对象。乡辖范围内的企业;家庭作坊;有员工住宿的歌厅、商场等经营场所。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1月初开始,到2008年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时间11月1日至11月10日)

1、要成立“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2、要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等媒介,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调动有关业主整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摸底调查阶段:(时间11月11日至11月20日)

1、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检查,查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并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帐。

2、对调查摸底中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及时派人绘制企业场所平面图,掌握企业基本情况,为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打好基础。

(三)检查整改阶段:(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1、及时将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基本情况进行归纳汇总,并报倒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确定整改方案。

2、“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确定后,应及时将整改方案送达企业负责人,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重点整治阶段:(时间12月11日至2008年1月20日)

1、在全面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疑难隐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由上级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其纳入重点整治工作范围,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

2、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和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以及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停业整改。

(五)总结验收阶段:(时间2008年1月21日至1月30日)

1、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整治总结,认真查的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2、做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作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员、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的作用,实行全方位的监控。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车、宣传栏等媒介,切实加强宣传,及时跟踪整治工作情况,努力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本着“总体铲除、疏堵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把服装、箱包、工艺品行业存在的“三合一”建筑作为整治重点。对于“三合一”场所要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彻底根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目标的要求,实行严格考核验收,落实奖惩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考评达不到目标考核要求的有关单位,责令其履行职责。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因失职、渎职的,或者因工作不力导致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吴山乡人民政府

OO七年十一月五日

 

  

     吴山乡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国敬(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余育建(乡党委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成  员:郑际源(乡综治办主任)

             郑新智(乡安办主任)

      林开隆(乡村建站站长)

             乐选库(乡农技站副站长)

      廖明岳(乡文化站站长)

             陈德利(乡民政办主任)

             蒋芳练(乡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陈荣恒(乡广电站站长)

             柯文炳(大田四中校长)

             杜四二(吴山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际源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乡综治办。

联系电话:0598—7328063     13850803196  

传真电话:0598—732806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闽ICP备05019057号
    制作:大田县数字大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7223215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邮编: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