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委发〔2008〕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品牌带动”是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县域各类品牌,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我县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本着“树立品牌,推动发展”的原则,深入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努力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领域培育、创建和打响一批知名品牌,并通过扩大宣传、有效运作、加强保护,增强品牌的辐射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按照“独具特色、凝聚力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要求,不断创新品牌创建和经营理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使用和保护机制,着力在经济、政治、社会建设领域培育和发展各类品牌,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培育、创建和打响一批内涵丰富、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提升我县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重点
(一)以提升经济实力为抓手,着力培育、创建和打响产业品牌。抢抓“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大力实施“工业打头阵”战略,通过品牌培育、创建带动,加快工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的经济实力。巩固和发展水泥、机械等产业的品牌,培育和发展生物制药、造纸等产业的品牌,推进岩城水泥、矿山机械、油压机械、工具酶、专用纸等产品争创国家名牌或省级名牌,积极牵头和参与国家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培育形成我县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区域影响力大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壮大茶叶、木薯等产业,推动高山优质茶等产品争创国家名牌或省级名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服务业树立品牌经营理念,创新发展服务产品,促进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努力打造服务业品牌,重点推动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领域争创各类品牌。
(二)以树立民主文明为抓手,着力培育、创建和打响和谐品牌。坚持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已任,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服务“高地”、政策“洼地”、安全“宝地”。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公民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敬业奉献、明礼诚信”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的良好风尚。在巩固建设法庭“全国十佳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检察院控申科“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典型形象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和创建一批“文明窗口”品牌;依托“十大杰出青年”、“十佳文明市民”的评选,培育和创建一批先进个人品牌;延伸“党群致富链”,培育和创建一批党员示范带动品牌;开展机关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联帮共建”活动,培育和创建一批党组织帮建品牌。
(三)以突出人文精神为抓手,着力培育、创建和打响活力品牌。充分挖掘我县的历史和人文资源,做好文物古迹、遗迹的抢救、维修、开发和利用,重点挖掘、整理和创建特色民间民俗文化,对古堡、板灯龙、迎铁枝等物质、非物质文化进行全方位挖掘、创新和包装。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着重抓好现有的文化市场主体的重塑,努力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实体。规划建设一批具有独特品位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大力营造城镇文化氛围。加快培育和发展优质教育、医疗服务行业,推进更多教育、医疗机构上高等级;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打造“片区共建”、“文明县城”等品牌;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建设典型;创新城市经营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通过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能反映地方综合竞争能力、树立大田形象的品牌。
(四)以塑造绿色环境为抓手,着力培育、创建和打响生态品牌。组织实施以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水利、生态景观、生态城市和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县建设工程。围绕市场需求,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有机农业、绿色无公害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围绕市民需求,积极发展休闲游乐式、生产自助式、农艺公园式、生态文化式的观光农业。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建设遍布全县的林荫大道,建成市民休闲娱乐的“氧吧公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农业,综合整治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突出县城以“绿”和“水”为主的生态园林特色,加快建设城区仙亭山森林公园、白岩公园、“滨水工程”和周边的象山、大仙峰、大鼓山等生态景观亮点,形成山、水、城一体的城市景观,提升县城形象。突出乡镇的个性和特色,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提高承载能力和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气,集聚财气,增强辐射和带动能力。通过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培育和创建一批能反映地方人居休闲环境、彰显大田特色的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品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具有高知名度、高美誉度、公众普遍认可的形象和标志,是一个地区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代表一个地区形象的名片,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品牌创建可以不断提升一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增强一个区域的社会凝聚力,从而赢得加快发展的主动权。但品牌的培育和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长期的全局性的工作,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以品牌带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品牌创建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培育和发展各类品牌的扶持政策,增强全社会品牌创建意识,特别是提高各类创建主体争创品牌的意识。各有关企业、部门、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要加强沟通,营造上下联动、合力争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品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品牌工作,把品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精心组织,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协调合作,形成合力,争取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打响品牌上有更大作为。县成立“品牌带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创建办公室,分别负责经济、政治、社会建设领域品牌创建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经济建设领域品牌创建办公室挂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县品牌办),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外经办、科技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茶业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为协作单位。政治建设领域品牌创建办公室挂靠在县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农办、城建局、县直机关党工委、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有关部门为协作单位。社会建设领域品牌创建办公室挂靠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局、教育局、计生局、卫生局、广电局、城建局等有关部门为协作单位。
(三)制定创建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我县“十一五”规划和经济发展的情况,由县“品牌带动”工作领导小组和三个品牌创建办公室牵头组织,向社会广泛征集品牌创建的意见和建议,整合现有品牌资源,提出拟重点培育、创建和打响的品牌,对重要的区域品牌、产业品牌报县委、县政府确定,并抓紧制定发展品牌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在此基础上,分别制定出中、长期培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有效推动品牌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品牌保护。要强化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为品牌创建提供优质服务。对培育、创建的品牌要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逐步打响一批品牌。对经济领域创建的品牌,要在技改、创新、科技、出口、融资等方面优先扶持,建立品牌企业优先办事制度。对运作成熟达到条件的品牌,要及时向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推荐和帮助办理申报手续。要注重品牌的使用和经营,鼓励企业利用品牌进行产业扩张,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品牌的价值。要完善品牌的保护机制,对于经济领域的品牌要鼓励企业成立商标、商号、知名商品保护自律组织,积极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形成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相互结合的保护体系,形成品牌保护合力。对政治建设领域和社会建设领域创建的品牌,同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将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对部门、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品牌创建工作激励机制,并设立政府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年底由县“品牌带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对品牌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品牌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将按创建不同级别的品牌给予提供相应的扶持和奖励,以推动我县的品牌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中共大田县委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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