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大田 政务公开 网上办事 网上审批 旅游文化
>> 搜 索
 
  您现在的位置: 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文件、制度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田行政办[2008] 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和网站、网页建设,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并于3月20日前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上报县政务公开办。

2、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于3月31日前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内容的编制工作。

3、加快政府及部门的网站(网页)建设。网上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网页)建设,于3月底前完成,4月1日起运行并不断完善。

4、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建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县级的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求在3月31前建设完成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4月1日起试运行。

5、做好档案建设,及时收集信息公开资料并归档。要按省、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档案建设,及时收集信息公开资料并整理归档。

6、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用制度保障其工作连续性。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六项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制度(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与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7、加强督促检查。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务公开办、效能办,要加大工作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2008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大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闽ICP备05019057号
    制作:大田县数字大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7223215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邮编:3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