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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大田县创业促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田政办〔2008〕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大田县创业促就业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大田县创业促就业实施方案

 

大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4月22日)

 

为合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切实增强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自主创业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以创业带动就业,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目标,将推动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切实帮助城乡创业者成功开办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2008年实施创业能力培训450人,力争三年内创业能力培训人数达15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经创业扶持后半年内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

三、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田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县人行、农办、林业局、经贸局、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创业培训服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推动,努力营造创业培训指导工作“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培训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个体小老板、小企业经营者、返乡创业者、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及社会其他人员。

五、经费保障

对上述培训对象实行免费培训,所需经费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县财政按省级补助额度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目标,实施责任督查。将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带动就业岗位、小额贷款等一系列创业目标任务纳入全县就业再就业考核指标,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开展年中督查和年终考评,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实现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拓展教学内容,提升培训质量。将培训内容由SYB(创办你的企业)发展到IYB(改善你的企业),进而向EYB(壮大你的企业)发展,以适应各阶段人群对创业知识的需求。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对学员反映的教学问题及时调处,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培训的管理,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证书发放的要求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三)重视因材施教,确保师资水平。管理能力培训由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培训合格的教师担任,或根据实际培训需要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邀请等方式组织师资;政策法规培训由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承担;特邀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从事过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创业辅导。

(四)充实创业资源,完善论证体系。围绕本县支柱产业,大力征集一批本土化、易操作、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充实创业项目资源库。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论证体系,使创业项目安全性、可行性得到全面分析,帮助学员根据自身需求选准创业项目,并有效规避创业风险。

(五)建立指导团队,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专家指导团,具体由具备企业管理、市场开发等背景的专业人才和熟悉经济发展、创业政策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县创业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以上)分类组成,采取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负责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服务。

(六)注重平台建设,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乡镇(社区)创业,为乡镇(社区)服务。

(七)对接优势项目,搞好创业孵化。加大力度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品牌优势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扶持建立一批创业示范店;对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业产品制造等项目,在工业园区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创业孵化园。

(八)强化部门协作,落实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确保将各项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学员进行免费培训,同时年内完成小额担保贷款达260万元以上,原则上每笔贷款不超过5万元,由省、县财政负责贴息,县个体私营经济贷款担保协会负责提供担保,放贷银行要为小额担保贷款人员提供快捷通道。县税务部门要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制度,及时公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为符合政策的创办者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县工商局要简化程序,为创业者提供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服务,并按政策规定减免相应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县总工会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活动。县妇联、团县委要组织好、帮扶好有创业意愿的妇女、青年进行创业。县经贸局、农办、林业局要做好创业指导服务。

(九)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业氛围。要大力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和扶持政策,在全社会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自主创业、积极创业”的理念,使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合法致富成为新时期的社会风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完善跟踪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后续跟踪服务机制,实行一月一次电话询问、两月一次跟踪调查、半年一次上门探询的服务制度,及时帮助学员解决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专家队伍指导服务纳入跟踪内容,为创业者从管理体制、融资策略、资本结构、技术信息和人才用工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切实帮助创业者制定长远发展方案,调整结构、优化组合、更新策略,不断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

 

 

主题词:劳动  就业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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