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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级政务网横向接入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田政办〔2008〕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规范、统一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县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作用,根据《大田县县级政务网横向接入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认识政务网建设的意义。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网是大田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为实现信息的快速交换与共享利用省政务网而建立的、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电子政务专网,是开展办公自动化系统、网上审批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应用的基础平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务网横向接入网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明确1名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明确1名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并把分管领导及管理员名单(按附件3表格填写),于7月20日前报县数字办(联系电话:7223215)。

二、认真做好政务网建设工作。大田县政务网建设由县数字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讯线路由县电信公司负责提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县数字办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政务网建设有关工作。要选择好本单位通讯线路末端位置,协助县电信公司做好线路架设。要根据需要安排计算机接入政务网,接入政务网的计算机不得接入互联网。

三、协助做好政务网应用系统建设。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将于近期通过政务网开通试运行。县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将于8月起通过政务网试运行,2009年1月正式运行,届时公文发送、会议通知、信息报送、督办件等将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传输,原则上不再分发和接收纸质文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数字办做好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四、及时上缴政务网建设资金。根据县政府[2008]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县级政务信息网横向接入网二期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采购,网络管理中心设备购置费用及电信光纤租用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新增接入点交换机购置费用由各有关单位承担。6月26日,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二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新增接入点交换机单价为3650元。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所应承担的设备费用(详见附件2)直接转入县政府采购办指定的帐户(开户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岩城信用社,帐户名:大田县财政局,帐号:9030725010010931490234,联系人:陈开旺,联系电话:7223754),以确保二期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附件:

1、《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单位名单》;

2、《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网二期工程建设接入层交换机购置费用分担安排》;

3、《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单位联络员名单申报表》。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1:

 

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单位名单

 

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人武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监察局(纪委)、公安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农办、发改局、农业局、国土局、经贸局、城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局、交通局、林业局、文体局、环保局、科技局、卫生局、计生局、司法局、水利局、外经局、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信访局、广电局、粮食局、物价局、档案局、安监局、效能办、城监大队、旅游局、移民局、茶业局、人防办、非公办、防疫站、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总工会、工商联、党校、党工委、文明办、团县委、妇联、老干局、残联、气象局、农机中心、畜牧水产中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采购中心、供电公司、供销社、稽征所、公路局、国投公司、人行、银监办、工行、农行、建行、农信社、公积金、各乡(镇)政府、东风农场。

(其中:统战部、工商联、物价局、安监局、效能办、气象局、档案局二期可直接接入)

  

 

 

附件2:

 

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网二期工程建设

接入层交换机购置费用分担安排

 

1、单独接入单位,各承担接入点交换机购置费用3650元。

各乡(镇)政府,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党校、老干局、残联、公安局、监察局(纪委)、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局、交通局、林业局、文体局、环保局、农机中心、防疫站、畜牧水产中心、广电局、外经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采购中心、东风农场、供电公司、供销社、地税局、国税局、稽征所、公路局、工行、农行、农信社。

2、合作接入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共享接入点交换机管理并收集上缴交换机购置费用3650元(由合作单位分担)。

⑴政法委、人事局、编办、人防办、党工委、团县委、妇联共享1个接入点(由县政法委牵头);

⑵城监大队、药监局共享1个接入点(由药监局牵头);

⑶城建局、旅游局、文明办共享1个接入点(由城建局牵头);

⑷人行、银监办共享1个接入点(由人行牵头);

⑸移民局、茶业局共享1个接入点(由移民局牵头);

⑹招商局、国投公司共享1个接入点(由招商局牵头);

⑺建行、公积金共享1个接入点(由建行牵头);

⑻粮食局、非公办共享1个接入点(由粮食局牵头)。

 

 

 

附件3:

 

大田县政务网横向接入单位联络名单申报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分管领导

 

 

 

 

 

管理员

 

 

 

 

 

 

 

 

 

 

 

 

 

 

主题词:信息  网络  建设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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