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办〔2008〕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新的学期即将开学,我县有一批大学生因为贫困无法顺利入学或完成学业。为弘扬扶危济困、扶贫助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贫困大学生捐资助学活动,为贫困大学生奉献爱心。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资原则、范围
以自愿为原则,分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学校老师、企业、个体户、社会各届几个层面发动捐资助学。捐助方式为捐款和结对帮扶两种方式。
二、捐资组织方式
1、原则上要求每位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学校教师为贫困大学生奉献爱心,数额不限。县直机关干部捐款由各单位发动并汇总,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落实;乡镇干部、乡镇学校教师、乡镇辖区企业和个体户捐款由各乡镇政府发动并汇总;城区学校教师由各城区学校发动并汇总,教育局负责落实。
2、由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经办、经贸局、个私办分别组织人员到福利性企业、享受政策性减免税企业、出口大户、个体户发动捐款。
3、县效能办负责对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捐资活动进行跟踪,并及时向县政府办汇报;新闻单位要对在捐资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报道,以弘扬先进,进一步营造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
三、捐资时间、办法及捐款管理
捐资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止。在大田县教育局开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田支行,帐号:1404046609022100271,由大田县教育局财规股统一管理,专款用于贫困大学生捐助。
四、捐资表彰
干部、老师捐款300元以上的,其他个人捐款1000元以上的将给子公布表扬,企业捐款5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授匾表彰。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捐资助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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