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办〔2008〕96号
均溪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批准在大田设立“福建省矿山机械及冶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促进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省矿山机械及冶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庆建(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珍水(县政府办副主任)
肖宏强(均溪镇政府镇长)
吴伟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郭淑美(县发展和改革局)
范棉田(县财政局)
林广思(县国土资源局)
陈开进(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朱晓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伟建兼任,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质量 检验 机构 成立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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