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文〔2008〕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珍水任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黄军晖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乐永权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茅同烨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柳树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连 峰任县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叶式教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蒋芳飘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林春忠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主持工作);
郭秀完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余瑞衍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肖红斌任县农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叶一旭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黄如松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薛永平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林乃溪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周以沧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
涂建平任县供销社联合社副主任(正科级);
陈昭云任县茶业局局长,不再担任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郑新华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益存任县旅游事业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畜牧水产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林其汉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防疫站站长职务;
郑小玲兼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宗荣兼任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林立启任县人事局主任科员;
姚智蒙任县科技局主任科员;
范承川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詹联辉任县农业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级)、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李福田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旅游事业局局长职务;
马新春任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吴成刚任县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林初戏任县文化体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庄炳忠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林鸿本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温道友任县水利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张 锋任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王国庆任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邱明其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潘培进任县卫生局主任科员;
叶聿兰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邱长生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吴祥埕任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徐 健任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
邱祥尧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陈财堆任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陈昌徐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史晓莉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翁文光任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曾 诚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正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柯荣光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正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章华秩任县供销社联合社正科级干部,不再担任县供销社联合社副主任、县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柯文真保留正科级待遇;
林共跃确定为正科职级;
郑起照享受正科级待遇;
张乃军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林广飞不再担任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翁淑燕不再担任县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耿福生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陈汝传不再担任县人事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首光不再担任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县良种场场长职务;
郭曾肯不再担任县农科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景辉不再担任县二轻联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余星光不再担任县矿业公司副经理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任祖雄不再担任县矿业公司副经理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颜洪泉不再担任县矿业公司副经理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毓华不再担任县机关社保公司经理职务。
大田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