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文〔2008〕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的《关于大田县职教中心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关于大田县职教中心建设工作意见
大田县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
(二OO八年四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职教中心建设,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根据三明市发改委、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职教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职教中心的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经过统筹规划,整合县域内各类教育资源,建设较高水平的县级职教中心,使之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扩大学历教育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加快培养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教中心的建设模式
职教中心建设实行县政府负责制。县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以大田职业中专学校为主体,联合县域内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组成综合性、多功能、有较高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县级职教中心。成立职教中心办学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办学中的重大问题。职教中心办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大田县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主任由郭典扬同志兼任。职教中心在县政府领导下,实行“多校一体”的管理体制,通过校校联办、城乡联合等形式,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大田县职教中心办学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肖长根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张爱兰、谢军、江晖等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教育局、劳动保障局、人事局、编办、农业局、财政局、总工会、农办、卫生局、发改局、科技局、扶贫办等单位领导和各乡(镇)长担任。
大田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大田工作站、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田分校、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大田县职工业余学校、大田县星光职业培训学校、大田县志远职业培训学校、大田县兴才职业培训学校、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大田县职教中心办学组成单位。
三、职教中心的工作职能
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行业专家参加的职教中心管理咨询委员会机构和制度,为职教中心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结合我县经济类型结构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合理调整和设置专业与培训项目,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养模式,扩大“订单式”培养规模,实施“上挂、横联、下辐射”的灵活多样办学形式。上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实行结对帮扶,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先进教学方法、高水平师资和科研项目,搞好专业设置和学校发展规划的论证,建设实验实习基地,有计划地对专业课教师进行系统专业知识培训。横联各有关行业、企业、部门,实行行业指导、校企合作、部门联合办学等,增强职教中心办学实力和活力。向下辐射到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及农户,实行帮扶办学和生产指导,可以在具备条件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试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班,方便农民和农民子女就地就近入学。加强对办学组成单位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确保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规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2、加强培训管理。制订并实施包括各部门主导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在内的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根据培训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标准,遴选培训教材,聘请培训教师;根据城乡居民的就业需求建立培训项目申报制度,对城乡居民提出的要求进行评估,采取灵活的方式,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的职业培训需求;对培训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同时为普通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课程、为乡(镇)文技校提供师资、实训和技术服务。
3、提高教师素质。县职教中心负责办学组成单位教师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教师培训工作。
4、建设实习实训中心。建设大田职业中专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并以大田职业中专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为主体,建立资源共享的学生实习实训中心,实行资源共享,确保学生的技能得到有效培养。
5、指导招生工作。根据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按照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确定办学组成单位的年度招生规模,指导办学组成单位做好招生工作,规范县域内职业教育招生秩序。
6、加强就业指导。成立专门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机构,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订单”转移的比重。
四、职教中心的主要任务
1、实施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为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围绕我县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建设好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和实训基地,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2、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体系,以乡(镇)文技校为依托,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实习实训基地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的能力。
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以乡(镇)文技校为基础,大田县职业中专学校为骨干,充分发挥其他办学组成单位的专业优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平台,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师资、场地和设施,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任务文化素质。
4、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职教中心应成为我县中小企业的职工培训基地,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成为社区教育基地,面向城乡各类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
五、职教中心的经费保障
建立多渠道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是建设好职教中心的根本保证。职教中心由政府财政投入、学校自筹以及社会力量资助等多渠道筹资建设。县政府为职教中心建设和发展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步增长。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意见的通知》要求,按标准足额拨付职教中心生均经费;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20-30%用于职业教育;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教育教学,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安排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科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职教中心开展的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职教中心要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加强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和共建,以获得社会广泛支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县财政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努力争取将职教中心建设列入中央和省级项目。
荡不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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