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文〔200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及工作分工调整,现对《大田县政府班子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相应调整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照法律和职责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大田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七月九日
大田县政府班子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1997〕36号文件及省政府66号令精神,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现将大田县政府班子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如下:
肖长根(县长):为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熊旭明(常务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机关和全县建设系统、旅游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县环保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人防办、县志办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庆建(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由公安部门、交警部门、消防部门承担的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管工作,以及经贸系统(含乡镇企业)、财税系统、政法系统、金融系统、电力系统、邮政通信系统,县非公办、协调办、库区移民局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爱兰(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计生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梁晓良(副县长):协助抓好全县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全县煤炭系统、交通系统,县科技局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谢 军(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农业系统、林业系统、水利系统、供销系统,县烟草局(生产)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苏迎平(副县长):负责抓好全县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全县外经贸系统,县发展改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招商局、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其它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江 晖(副县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文体系统、广电系统和劳动保障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陈贵国(副调研员):协助谢军副县长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农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主题词:安全 责任制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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