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大田县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确保今年年内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会议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确保广大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需要。我县社会保障工作在医疗保险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但还有部分老年人、学生、儿童和非就业成年人等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这一人群的医疗保障已成为我县高度关注的问题。据劳动保障部门初步调查,我县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城镇居民达6.2万人,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中,可以使他们平等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做实做好,确保今年年内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稿件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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