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水利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大田县水利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财政所、东风农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80.2万元,用于薄弱供水工程(水厂)维修,千人以上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等支出,款列“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科目支出。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2017)14号)的相关规定,在收到资金文件10日内上报维修养护工程任务数,盖章签字后上报县水利工作站邮箱(dtxslg@163.com),抓紧组织项目实施,按进度及时向县水利局申请拨付资金,做好绩效监控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
1.2022年大田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安排表
2.2022年大田县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水利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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