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2 09:55 来源: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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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田生态〔2021〕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全局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局行使生态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决策水平

  一是建立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依托党组会、全体干部学习会、每周工作例会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政府建设等依法治国理念及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实施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增强生态综合执法的透明度和说理性,提升生态综合执法公信力,提高生态综合执法水平。三是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四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实施依法治理,规范行政行为

  我局始终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积极主动配合国家及省市环保督察工作,及时对办结案件“回头看”,做好后督查工作。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查处生态行政案件时,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案、秉公办事,敢于坚持原则,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杜绝“选择性执法”,做到见违必究,纠违必罚,罚之有据,罚之得当,树立了生态行政执法的权威。今年来,我局共立案查处生态违法案件43件;收缴罚没款金额为人民币197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3人;涉嫌犯罪,移送县公安局侦查4件,全年未发生因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及起诉的案件,有力地震慑生态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综合执法效果。我局积极参与第三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选送的案例《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荣获二等奖。

  (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协同各部门开展“6·5”世界环境日、《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知识。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推进社会宣传多元化,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开展生态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法律学习培训、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普法宣传形式相对单一,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有待加强;日常执法巡查机制不够健全,执法巡查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是:

  (一)作为行使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日常主抓执法业务,普法宣传在人力、资金上投入不足;普法宣传的重点主要停留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对广大农村农民广发性普法宣传力度不足。

  (二)执法力量不足,我局下设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仅有1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部分工作人员需身兼数职,缺编少人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执法条件未能满足日益繁重的执法需要,缺少相应的巡查车辆、调查取证设备等物质保障。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研读、掌握《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规定》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经常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议题,听取各股室(队)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解决困难和问题。局各股室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规定》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切实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局党组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明确职责分工,督促抓好责任落实;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学法活动的到位,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总结、善于创新,为法治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四、2021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生态宣教新格局,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识

  1、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在局机关设置宣传栏、固定宣传牌,在城区、乡村部分重要路段、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并通过电视、广播、自媒体等媒介加强媒体宣传,实现宣传人群全覆盖,提高干群知晓率,切实提升宣传实效。

  2、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进社会宣传多元化,注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进行相关生态法律法规宣传。

  (二)建立健全“巡查全覆盖、处置无遗漏、监管无盲点”的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化监管

  1、完善巡查机制,修订完善《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巡查制度》、《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

  2、高度重视执法巡查工作,建立以日常巡查为主,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为突破点的生态综合执法巡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常规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组包片巡查管理制和定期巡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违法苗头线索,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大对非法采矿、排污、弃土、弃渣、水洗沙、水洗矿、占用河道等行为的跟踪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3、结合“智慧环保”建设,进一步探索划分监管网格,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努力构建覆盖水体、大气、土壤等主要生态要素的动态监测网络,明确责任人,全面开展差别化、精细化监管,形成管理信息化、管控可视化、指挥远程化,集采集、受理、调度、处置于一体,做到线上及时发现问题、线下快速处置问题,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全覆盖。

  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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