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12-06 16:16 来源:大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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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我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根据《大田县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田委发〔2020〕5号)和《中共大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通知》(田委法办〔2021〕8号)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林业大局,全面履行工作职能,为我县林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现将今年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我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承担以下14方面的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二是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六是负责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七是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八是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以及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十是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十一是负责管理林业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十二是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十三是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是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我局大力实施“全民造林绿化、共建美丽大田”为主题的绿化工程,今年超额完成市下达的造林任务,使我县森林覆盖率提高至目前的73.5%。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二是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涉及失信约束措施文件的通知》(田委办〔2021〕6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涉及失信约束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清理,我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保留1件,废止1件。同时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清理,决定废止涉及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创新柔性执法方式方法,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扎实做好柔性执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实施林业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应广泛听取意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林业决策事项,将通过网站、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较大分歧的,将召开听证会。

  3、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一是明确议事范围。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大田县林业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中共大田县林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局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范围进行细化量化。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5项关于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具体制度,分别是:1.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2.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3.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4.借助单位外专业力量聘请法律顾问;5.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议题涉及本人或者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三是强化程序流程。明确审查流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程序依法决策:1.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准备材料;2.会中决策:严格议题、充分讨论、民主表决、会议记录;3.会后办理:文件和纪要编发、决策实施。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局机关纪委、效能办等股室配合,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多种途径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依法依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出台工作方案。为更好的开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大田县林业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推行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二是梳理编制清单。为完善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责任落实、规范公正,我局组织编制了行政执法类别、执法层级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等一系列规范性清单,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汇总印制手册。为更好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初步印制了《大田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待审定后将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四是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业主用林用地审批提供尽可能便利。在提供材料齐全,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用林审批,承诺林地征占用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在法定时限内再缩减一半以上。五是涉林案件实行委托第三方鉴定。长期以来我县在涉林执法过程中对案件有效事实一直以县林业局内部技术人员为主进行技术鉴定,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嫌疑,为及时高效地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我县绿水青山,实行委托具备行业技术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我县涉林案件技术鉴定。六是制定出台了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所需费用执行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义务,以及代履行的职责,我局在处理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7月1日之后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等案件时,参照周边县市区的标准,进一步研究制定出台了我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执行标准。

  5、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一是重点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幅度,参考《福建省林业行政案件类型和裁量基准》规定的情形和档次,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根据县司法局从我局报送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的2件案卷,在评查中发现的“部分案卷集体讨论记录过于简单”问题,我局围绕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加快推进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三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委法〔2021〕2号)要求,我县从2021年10月1日起,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我局将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对林业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请行政复议的,由其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具体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省市县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我局已有“福建省政府林业行政执法证”73人,今年新办理林业行政执法证1人,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五是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9月28日至29日,我局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全县27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主体按1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分别抽取到梅山乡吴同木苗圃、太华镇超荣苗圃、屏山乡山瓜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美乡芳彩林业劳务队、湖美乡国师苗木专业合作社5家经营主体,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当场纠正,并依法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林木种苗经营主体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追究到位,进一步增强林木种苗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的自觉性。11月15日至19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4部门,对全县291家电子商务、同城快递经营企业按7%的比例随机抽取了玉慧、问渠、天天来等20家电子商务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重新分类评价,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实到位。六是进一步推进我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按照对标“六最”营商环境要求,对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国家得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等3项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6、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力。一是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调处和部门责任制,完善领导定期接待、包案处理、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等项制度。二是要求各基层站场每月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解决,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以工作促进排查成效。三是强化对涉林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疏导工作,集中开展林区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落实稳控措施,做到内部矛盾内部解决。

  7、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更加提升。一是牢固树立法治信念,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对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法治的认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帮助局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关键靠实践,我局实行党组成员挂包联系乡镇机制,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线,注意剖释个案,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保卫战和攻坚战,层层压实属地防治责任,保障防治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建设、广平、太华、文江等重点防控区乡镇的松林检疫监管和枯死松木的采伐审批简化手续,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采集、发布预警、科学防治的能力。五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国家林草局制定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直接取消在森林中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等5项行政许可审批。六是实行容缺办理,允许补交部分审批材料,实现了当天甚至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林木种子生产许经营许可证核发等7项行政许可,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8、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更加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真正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施者的职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实行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督促激励局机关各股室和基层所站担当作为、严格履职,及时研究解决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申报创建不积极等短板。三是牵头股室和责任单位要找准定位、认清责任,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林业立法不完备。目前,现行的林业法律、法规有一些原则和内容的规定上还不具体,在开展这些工作中仍然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律滞后的现象。

  2、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完善。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大田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县编制委《关于推进和规范县属事业单位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政策法规股没有独立人员编制,机构人员年龄老化,普遍水平不高,对执法过程中缺乏指导、审查和监督。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履行单位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清单,将法治政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我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下发了《大田县林业局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大田县林业局2021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等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推动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制度。依托全县开通运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全面推动全系统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普法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使公职人员自觉当好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升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水平,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结合法治主题活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爱林护林意识,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4、积极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制信息报送、行政复议应诉及案卷归档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田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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