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对梅山镇党委开展巡察的公告

日期:2018-04-02 15:14 来源:大田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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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大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对梅山镇党委开展巡察的公告

 

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2018年4月4日起,对梅山镇党委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各基层所站、镇属企业负责人,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委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查找政治偏着力发现:

1.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侵占国有(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等问题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不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搞铺张浪费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扶贫领域政策不到位、精准帮扶不严不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工程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违规招投标、资金管控不严等问题。

5.以各种手段干扰村务,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以非法手段操作资源开发、阻碍工作开展,影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宗族恶势力和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乡匪村霸”等问题。

6.其他涉及巡察对象的重要问题线索。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就巡察范围内的来电来信来访。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长:张春桃  副组长:郭守东 黄 勋

办公地点:梅山镇司法所一楼办公室

接访地点:梅山镇司法所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8950989012(工作日8:00-20:00)

意见箱地点:梅山镇文化站一楼文化超市门口处外墙

通信地址:大田县委巡察办

邮政信箱:大田县邮政信箱6号

监督电话:大田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7260971)。

 

中共大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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