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部署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水函〔2019〕102号)的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涂剑峰 大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598-7222168
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田仁芳 大田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0598-7222063
工作职责:县水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郑丁炫 均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223419
责任人:陈开尧 石牌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224711
责任人:廖上培 上京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363205
责任人:陈建伟 桃源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3282210
责任人:涂育严 太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391020
责任人:陈建峰 建设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408018
责任人:周茂座 广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416237
责任人:田起杨 奇韬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438026
责任人:吴善寨 华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229968
责任人:连华状 文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458028
责任人:陈光伟 前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7478134
责任人:林昌儒 梅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468028
责任人:陈志堂 湖美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7488018
责任人:邱 娟 屏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7308238
责任人:杨道成 济阳乡党委书记
联系电话:0598-7348850
责任人:廖卉喆 吴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联系电话:0598-7328063
责任人:李序扶 谢洋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7338188
责任人:陈如双 武陵乡人民政府乡长
联系电话:0598-7358088
责任人:朱晓敏 东风农场场长
联系电话:0598-7328063
工作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工作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和标志牌。
大田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责任公示
序号 |
供水工程名称 |
责任人姓名 |
电话 |
1 |
上京镇自来水厂(隆美) |
陈源苗 |
13605965866 |
2 |
桃源镇供水水厂 |
蔡品元 |
13605986366 |
3 |
建设镇供水水厂 |
田生柯 |
13459898877 |
4 |
文江镇供水水厂 |
乐发田 |
13799195485 |
五、县级农村饮水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598-8731872
接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或15:00--18:00(6月1日-9月30日)
监督电子邮箱:dtxsl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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