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大田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原大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大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现由优化职责后的大田县司法局负责。
自2020年4月1日起,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向大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统一向大田县司法局递交或邮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
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南山路253号司法大楼5层
联系电话:0598-799001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邮寄递交行政复议申请
收件人:大田县司法局法制科
邮寄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南山路253号司法大楼5层
邮政编码:366100
电 话:0598-7990013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字样。
三、行政复议期限的计算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处理期限,自大田县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直接寄邮至大田县人民政府的,材料转交至大田县司法局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期限。
特此公告
大田县司法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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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3215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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