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和《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4号)等精神,我县2020年整合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13.45万元。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初步拟出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委乡村振兴办反馈。
县委乡村振兴办:0598-7279013
中共大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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