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田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3-15 16:27 来源: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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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大田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楼门标志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县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大田”建设,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7〕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公安、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楼门标志清理整顿,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县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警用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为基础,统一规范全县街路巷、小区名称和地址门楼牌号,推动建立全社会一体化的标准地址应用体系,推广应用二维码门楼牌,实现地址唯一性编号赋码。

(一)全面加强规范。全面规范街路巷、小区命名和地址门楼牌编号,切实加强地址标准化管理,对街、路、巷、小区、自然村等地名缺失的,民政部门要予以规划编制;对公安信息系统中登记地址无门楼牌号或者门楼牌号有差错的,按规范理顺编号,从根本上解决街路巷、小区名称和地址门楼牌号设置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加强采集核对。在统一地址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户籍行政规划对各辖区内的所有地址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核对;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设置正式地址的地方,公安部门要统一设置临时地址,并在设置正式地址后立即修正。

(三)建立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建立长效协同机制,采取社会化管理的方法,建立标准地址数据库,统一实现地址信息的动态排查和更新维护;在行政管理中全面推广标准地址信息的应用,建立健全地址管理的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确保地址信息统一、完整、准确和鲜活。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田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工商局、质监局、邮政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数据收集、信息交流和汇总上报等工作,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履行属地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楼门标志清理整顿的调查摸底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公安局按照《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福建省警用标准地址规范》(闽公综〔2015〕323号)规定,指导各乡(镇)派出所会同乡(镇)、村(社区)对本辖区楼门标志设置现状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摸清辖区内楼门标志的编制、安装、使用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齐全。对摸排出的问题,逐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解决,在完成号码编排、标志制作、安装后对地址进行标注。

(二)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现有街、路、巷、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等地名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统一全县地名命名,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等问题。做好新建地区的系列命名和地名规划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部分道路起止点的确定问题,会同县公安局共同指导楼门标志清理整顿,以及依法依规检查、监督全面换发楼门标志制作、设置、维护和管理。

(三)县财政局负责对县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需工作经费进行保障。

(四)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局、工商局、质监局、邮政公司等单位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地名管理工作。

(五)公安、民政等单位和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楼门标志清理整顿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以及楼门标志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依法检查、监督本辖区内地名标志的使用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

组织召开培训动员会议,对开展楼门标志清理整顿,实施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掌握工作方法、步骤。加强工作宣传,积极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调查摸底采取乡(镇)公安派出所与村(社区)干部联合开展实地调查的方式,按照编制原则和编排方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辖区路、街、巷、居民区所涉及的门楼牌进行摸底登记。一是摸清辖区内已命名路、街、巷而未进行门楼牌登记编制的底数;二是摸清未命名路、街、巷、居民小区而无法编制门楼牌的相关地方基本情况;三是摸清辖区内在建、待建道路和居民小区涉及门楼牌基本情况底数,做好门楼牌号预留,待道路名称正式确定后,再进行门楼牌编制工作;四是摸清已编排需更换门楼牌的基本情况。

(二)编制楼门号码

参照《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福建省警用标准地址规范》《居民门楼地名标志编号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工作:

1.乡(镇)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指导村(社区)完成本村(社区)街、路、巷标志、楼门标志设置现状的调查摸底;按照楼门标志编制要求,逐楼、逐户登记造册、统一编码;根据村(社区)调查摸底、编制、登记造册的情况,协同公安机关进行核对,避免出现名称不规范、用字不规范、错号、缺号、跳号、以小标志代替大标志等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相邻乡(镇)、村(社区)之间道路衔接部分的楼门标志编排工作,避免出现重、错、漏情况。

3.县公安局要根据清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情况,录入、维护警用标准地址,对摸排出的问题,逐一会同相关单位解决。工作中及时核对标准地址与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的关联性、一致性;实现地址标准化清理工作与人口信息数据维护工作常态化,与《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的换发工作协同进行。

(三)制作安装标牌

二维码楼门标志制作、安装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标方组织制作、安装。标志制作完成后,由中标方按照“完成一条街安装一条街,完成一个村(社居)安装一个村(社居)”的顺序及时安装上墙。各乡(镇)政府配合做好安装、协调工作。

(四)检查验收

采取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全县楼门标志清理整顿、编制安装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门楼牌编制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管理基础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保障工作经费。将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列为地名公共服务项目,纳入财政保障,并将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形成工作合力。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具体牵头、民政部门配合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全力协作。公安、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早介入城区规划、楼房建设,及时命名地名,事先编制地址、分配门牌,确保今后新增建筑实体统一制作和安装二维码门牌,实现有房就有地址、有址要有牌、有牌可应用。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工作开展中给有关单位和群众带来的不便,要认真做好解释与服务。

(五)强化督导检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具体要求,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和进度,要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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