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7〕65号)和《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民〔2017〕5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机构
由县民政局、公务员局、城区办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招募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回生源地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及专业对口毕业生。
三、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㈠考核时间:5月25日上午9:00。
㈡考核地点:大田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㈢考核方式: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考核、体检
1.5月25日上午9:00前,凡报名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向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1)有关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到证﹑荣誉证书、党员证,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低保证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乡镇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等);
(2)应届毕业生应在上岗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届时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者的,取消派遣资格。
2.5月25日,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我县服务社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大田县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打分,当场汇总、公布总得分。
3.各职位按考核量化总分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人选,在量化分数相等情况下,以家庭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并在大田县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体检由市民政局统一组织,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各职位考核量化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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