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8-03 10: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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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办〔2017〕121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统计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指标管理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统计工作职责,规范统计行为,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发展,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提高党委、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对社会行业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数据的“晴雨表、信息库”和统计指标的“指挥棒”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计指标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高度,将指标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统计指标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要做到每一项指标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在人员配备、业务经费、办公条件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指标管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指标的分析、研判,制定全县性经济发展指标目标预案,分析研究统计指标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意见或措施。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全县经济指标分析会议,由第一副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研究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各副组长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统计指标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的指标管理工作成效将作为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得分计算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依据。

二、强化管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县统计局要建立统计数据评估机制,及时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关综合统计信息;要切实加强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匹配性和科学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意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数据采集、统计数据报送、统计数据发布等制度,进一步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指标运行监测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县统计局和指标责任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履行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职责,承担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或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评估工作(具体划分见附件2)。为进一步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监测,明确指标管理工作职责,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协调组(见附件3),具体负责所辖责任指标的分析调度和预警预测,研究解决指标所涉行业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遇重大问题由牵头单位以书面形式及时提请县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协调组会议由组长召集,组长无法参会由牵头单位召集。协调组会议在领导小组会议前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

附件:1.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部门职责

3.大田县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协调组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林金龙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陈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詹冬华 副县长

长:余维语 副县长

涂林副县长

涂剑峰 副县长

吴文旗 副县长

员:陈有明 县政府办

周家好 县发改局

林芳庆 县统计局

吴高勇 县财政局

杨维瓦 县经信局

郑成鑫 县农业局

张春艳 县商务局

林建明 县住建局

郑际楷 县交通运输局

肖宏强 县林业局

林奕明 县科技局

林春忠 县文广新局

施发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景程 县畜牧水产中心

张世来 县金融办

涂爱华 县三产办

刘善鹏 县人行

县邮政局

周晓毅 县电信公司

陈连捷 县移动公司

苏宗鑫 县联通公司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由林芳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部门职责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指标管理工作职责具体划分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

县发改局对全县GDP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GDP指标的日常监测、分析、协调和督促,及时调控三次产业发展方向;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强统计数据监管,及时将指标数据汇总至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汇总上报核算。

GDP中第一产业增加值指标管理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加强对农、林、牧、渔及服务业的日常监测、分析,协调解决行业生产运行及效益等有关问题。

GDP中第二产业涉及的工业增加值指标管理由县经信局牵头负责,建筑业产值指标管理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县经信局要加大对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管理力度,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生产运行及效益等有关问题;县住建局要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加大辖区建筑业企业管理力度,加大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解决行业生产运行及效益等有关问题。

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标管理由县三产办牵头负责,协调解决行业生产运行及效益等有关问题。县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人行、物价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要做好与GDP核算相关的指标报送和运行分析等工作。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县经信局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的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定期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密切跟踪和关注新投产工业企业的运行情况,及时将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的工业企业有关资料汇总至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负责上报审批。

各乡(镇)在县经信局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县发改局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项目入库管理,完善项目报批材料,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数据报送流程。同时,加强与县统计局沟通衔接,及时收集、整理辖区内开工项目各项资料。

各乡(镇)在县发改局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值、实际利用外资

县商务局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值、实际利用外资任务等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定期深入辖区相关企业调研,实地了解企业销售、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成长型批零住餐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密切跟踪和关注新开业批零住餐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将达到限上标准的企业有关资料汇总至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负责上报审批。

各乡(镇)在县商务局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县财政局对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收入税性比等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对相关指标的日常监测、分析,加大财政收入结构和增收渠道分析力度,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总至县统计局。

各乡(镇)在县财政局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县发改局对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城(镇)居民收支的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我县出台的涉及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有关政策、文件,每季度整理汇总至县统计局。

各有关乡(镇)在县发改局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县农业局对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城(镇)居民收支的日常监测、分析,及时收集我县出台的涉及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有关政策、文件,每季度整理汇总至县统计局。

八、不良贷款率控制

县金融办对全县不良贷款率指标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对不良贷款率的日常监测、分析,排查产生根源,提出防控措施,并及时将完成情况汇总至县统计局。

附件3

大田县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协调组

大田县统计指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主要经济指标监测协调组,负责具体指标工作的预警、监测和协调。

一、地区生产总值监测协调组

长:詹冬华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人:周家好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农业局、经信局、住建局、三产办。

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协调组

长:涂剑峰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人:郑成鑫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林业局、茶叶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等,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监测协调组

长:陈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人:杨维瓦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协调组

长:詹冬华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人:周家好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资质内建筑业产值监测协调组

长:吴文旗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人:林建明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口总值、实际利用外资监测协调组

长:詹冬华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人:张春艳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税性比监测协调组。

长:陈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人:吴高勇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监测协调组

长:詹冬华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人:周家好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九、不良贷款率监测协调组

长:陈剑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人:张世来

成员单位:县人行、银监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晋农商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十、第三产业发展监测协调组

长:詹冬华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三产办

人:周家好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科技局、文广新局、人行、物价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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