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办法

日期:2018-02-14 10:53 来源:大田县桃源镇
| | | |

桃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桃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事故,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生态环境都具有重大影响,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义务,也是一项光荣和艰巨的工作,必须妥善的处理,为此,现将桃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修订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全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桃源镇人民政府

2018213

 

桃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13日印发


桃源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创建美丽镇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防范较大、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及时有效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扑救,促进我镇林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开化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火灾处置原则

    1、实行森林防火辖区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原则。镇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统一组织扑救本镇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同时积极参与毗邻镇镇或县的森林防火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按照先人后火要求,确保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专群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时,做到专业扑火队伍、半专业扑火队伍、义务扑火队伍和普通群众相结合。森林火灾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按照本预案,积极、主动地组织、投入森林火灾扑救。

4、坚持依法扑救和科学扑救方法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做到森林防火“打早、打小、打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桃源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预防、处理森林火灾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全镇森林火灾扑救。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建伟任组长,林业分管领导、人武部长、担任副组长,镇班子成员、林业站长担任成员,统一组织全镇范围内的火灾扑救。指挥所下设办公室,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业务指导。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镇干部入村抓,村干部、护林员具体抓,层层负责。遇到火灾隐患及时制止、汇报。

第二条  发生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职责:

1、及时调集镇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扑火;

2、组织后备扑火力量参加扑火;

3、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凡发生跨县或跨镇火灾,除奋力扑救外,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有关负责人请示县防火办,报有关县、镇(镇)请求支援、通报灾情;

4、联系毗连地区的护林防火组织给予支援;

5、组织后勤供应,包括食品、扑火器具、运输、燃料及医疗救护等;

6、组织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做好林火扑救的善后工作。

第三条  一般性森林火灾发生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所对辖区范围内各村及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下列重大森林火灾,必须上报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处理。

1、火场跨县、镇(镇)的行政界线或我镇与国营林场管辖区之间;

2、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事故的;

3、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公顷或火烧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延烧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

4、威胁重要设施、居民区的;

第四条  为便于指挥,全镇划分为三个森林防火责任区。每个片长各具体负责一片,实行分工包片负责制和值班制。一有火警发生,森林防火指挥所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扑救,并保证余火不会复燃。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一条  人员保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成立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半军事化扑火小分队,在高危险天气,这支队伍应随时在镇政府待命。

1、镇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由镇政府所有适龄男性工作人员(30)和镇应急扑火小分队成员(90人)组成。镇森林防火小分队配置装备有:砍刀、对讲机、防火服,其中防火服、头盔、手套、手电、毛巾、挎包按人数100%配备。

2、村应急扑火队。各村成立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带队的1030人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动员符合扑火条件的自愿者参加。禁止妇女、小孩、残疾人、弱智者参加。

第二条  通信保障。镇森林防火指挥所要求各村及各有林单位负责人在防火期内要保持通讯畅通;在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小分队队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第三条  物资保障。全体符合扑火条件的镇干部除已列入扑火小分队,除留镇值守人员外,其余人员都应参加现场、后勤物资保障供应组,以确保扑火人员的用水、食物及其他物资供应。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发生森林火灾时,分发给扑火人员。

第四条  交通保障。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配备《森林防火条例》滚动宣传喇叭)。防火期内和高温干旱天气森林防火专用车要时刻处于戒备状态,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条  医疗救护保障。本镇范围内的卫生院或诊所,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救护准备,组织抢救因扑火受伤的伤员,必要时要抽调医务人员携带药物和医疗器具,到达火场前线开展救护工作。

第四章  森林火灾信息处理

第一条  森林火灾发生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尽力扑救,并即时报告镇政府,接到警报的当事人,必须在将火场位置、起火时间、发现时间、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等情况询问清楚后,立即向镇防火办汇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召集镇森林防火小分队人员赶赴火场进行扑火,并向火情所在行政村发出扑火指令;同时向上级防火办转报,以便为下一步扑火做好准备。

第五章  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度

第一条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警后,要针对火情、火势,迅速组织镇森林防火小分队投入扑火。

1、火情发生所在村村级扑火小分队在火情发生后要迅速赶到火场扑救。

2、火场毗邻的村或林场,获悉火情后或接到上级通知,应立即派出扑火队,赶赴火场前线指挥部接受任务,积极投入战斗。

第六章  火场指挥

第一条  发生森林火灾时,下列情况下,设立扑火指挥部,指挥部分前线扑火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

1、凡森林火灾延烧1小时仍未扑灭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延烧2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在镇政府设立后方指挥部。

第二条  前线扑火指挥部的设立在地势开阔、安全的火场附近,设立火灾前线扑火指挥部。根据火势发展形势确定指挥长,指挥部内部要配备熟悉火灾现场地形的当地干群。

第三条  火场指挥由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基本程序:

1、全面掌握火场所处的自然地理、森林植被、林火趋势、气象因子、扑火力量及社会环境条件等情况,迅速制定林火扑救具体实施方案。

2、绘制火场态势图,在扑火指挥图上标绘火场图形,周密部署兵力、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3、跟踪扑救进度动态,预测火势发展及蔓延趋势。依据扑火方案及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调用扑火力量。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火案调查等工作一并开展。

4、按照消灭明火、控制火场、清理火场、巡守火场、验收火场、撤离火场的程序,及时快捷地完成火灾扑救任务。火场得到控制后,及时组织巡回检查开展火场清理,有条件的可用水清,无条件的沿火场边缘反复清、站杆倒木截断劈裂往里清、地下隐火重点清,直至达到无明火、无青烟、无焦味的“三无”标准。火场清理任务完成后,要对火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确保达到“三无”标准后,留有足够的看守人员,执行撤兵预案,有序将扑火人员、物资、设备等安全撤离返回。

5、火案调查、火场面积核准、原始资料收集整理、火灾损失评估后,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提报书面综述报告。

第七章  火灾扑救方法、战术要领

第一条  初期阶段和现场火势弱、植被少的火灾扑救:

1、可利用灭火工具直接消灭火焰。扑火时,从火的后方(火尾)入场,尾随火头前进,踏过火烧迹地进入扑火地段,开展扑火作业,直到火扑灭为止。

2、扑火力量充足时,可将火区分割成段,同时开展扑火作业,逐段逐片消灭。在扑火头和两翼的同时,派部分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扑打火尾、残火,防止风向突变,使火尾变火头。对于扑打过的地段,应派人清理看守,防止复燃。

第二条  火势凶猛、人力不能靠近、火势较大的火灾扑救:

1、对火势发展趋势较明显的火,、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形、地被物,把人力布置在火场外围的安全地带,抓住火向河流、沼泽、道路、阴坡、下坡以及地被物密度较大的密林、阔叶林火势较弱方向蔓延的有利时机,全力快速进行扑打,一气呵成,把火扑灭,或扑打火势较弱火的两翼和火尾,控制燃烧速度和面积。

2、利用早上和夜间火势弱的有利时机,组织全面进攻。这种方法多是由于白天风力大、火势猛,短时不能扑火时方可采用。

第十九条  在大面积、高强度、大风条件下的火灾扑救、阻止大面积荒火烧入林内等情况下,要使用间接灭火法进行扑火。主要方法是利用河流、道路和山脊作为依托条件开设防火线,阻隔火的蔓延。

1、人工开设防火线。在火前方一定距离,选择与主风方向垂直,植被较少的地方,人工开设防火线,并清除防火线上的一切可燃物质。防火线宽度一般不少于30米,长度应视火头蔓延的宽度而定,伐倒的植被倒向火场一边。开设防火线时要强调质量。防火线形成后,要派足够人员在外侧守护,严防火烧越防火线。

2、火烧防火线。利用河流、道路作为依托条件,在火头前方,设立火烧防火线,从火头前进方向的对侧开始点火,利用风力灭火机使火向火场方向蔓延,两火相遇产出火爆,降低空气中氧气的含量,而将火熄灭。火烧防火线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因此,必须选择有经验的指挥员指挥,组织足够人力,选好风向,在三级以下风力时进行。风力太大时不宜使用。采用火烧防火线方法灭火时,点火人员一般相间5米,向同一方向移动同时点火。

第三条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扑火战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1、“单点突破、长线对进突击”战术。选择接近主要火头的侧翼突入,火势较强的一侧重大配置兵力,火势较弱的一侧少量布置兵力,兵分两路,进行一点两面作战,最后合围。这种战术突破点少,在火势突变可能性小的情况下采用,由于扑火队能力有限,大面积火场不宜采用。

2、“多点突破、分击合围”战术。实施时,若干个扑火小组,选择两个以上的突破口,然后分别进行“一点两面”作战,各突破口之间相互形成分击合围态势,使整个火场分割成若干个地段,将火迅速扑灭,这种战术突破口多,使用兵力多,全线展开,每个扑火组间的战线短,扑火效率高,是扑火队常用战术。

3、“四面包围、全线突击”战术。采用全线用兵,四面围歼的办法扑火,既扑打火头,又兼顾全局,一鼓作气扑灭火灾。蔓延强烈的一侧兵力多于较弱的一侧,顺风火的兵力多于逆风火和侧风火,上山火的兵力多于下山火。

4、“一次冲击、全线控制”战术。将全部兵力部署在火线的一侧或两侧,采用一个扑火层次,全力扑打明火,暂不清理余火,也不留后续部队和清理火场队伍,力求在短暂时间内消灭明火,以控制火场局势,然后再组织消灭残余火。“一次冲击”的距离,一般荒坡400--500米,危险地段150--200米,有林地500米左右。这种战术多半用在火危及到居民区、重要设施时,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时使用。

第四条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指挥战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1、指挥员应根据火势、地形、地被物、气象、扑救力量等情况,确定扑火方案。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考虑变更扑救方法和扑救队伍的任务及配备,掌握好支援队伍和物资,力争控制局势。

2、在指挥扑救时应注意判断扑救力量和火势的相互联系,根据火的发展蔓延速度,划分间接扑火区和直接扑火区,确定间接扑火方式和作业地点,分配扑火任务,落实责任。

第八章  火灾善后工作

第一条  对重大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进行及时、实事求是的报道,对扑火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给予宣传表扬,对贻误战机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对行为恶劣的火灾当事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条  在完成森林火灾扑救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灾后对森林资源和直接扑火经济损失的统计核实;提出过火林木的处理意见和恢复森林生态环境的实施方案;分析火灾发生原因,提出森林火灾防范措施;提出扑火奖惩建议。

第三条  火灾扑灭后,所在村或林场应加强对火烧林木的管理管护,防止乱砍、乱盗、哄抢行为发生,并履行采伐审批手续后,方可采伐更新,纳入全镇采伐限额计划指标。

本预案自二O一八年二月一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