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22 09:58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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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现将《大田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5日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安委〔2022〕7号,下称《国家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2〕1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办函〔2022〕468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农〔2022〕117号)精神,为落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县农业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着力破解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等重点行业,以及农事休闲、农事用火等领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农业农村工作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到2035年,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任务分工

  对照《国家规划》、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明确的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结合工作职责,现将其中涉及我县农业农村部门职责部分内容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主要任务1.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 

  (1)强化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日常谈话和提醒内容。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聚焦重特大事故多发区域、领域,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2)夯实部门监管责任 

  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编制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优化行业监管部门任务分工。理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合理区分农业农村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扫清监管盲区。建立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和联合执法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空白。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2.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3)创新监管执法机制 

  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督检查。将农机执法、渔业执法列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实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健全农机、渔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涉及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智能化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有效开展非现场监管。依托数字化转型赋能,试点探索安全生产风险动态感知新模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精准监管执法。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站。

  (4)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落实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健全完善县级执法骨干库。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水平。强化执法保障,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升执法装备配备水平。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3.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5)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深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和推广应用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渔业和农事休闲、农事用火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制定完善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健全事故隐患数据库,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4.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6)农业消防安全 

  重点整治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所属实验室安全规范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管理。严肃整顿农业生产、生活场所、办公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以及违规充电等问题。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7)道路运输 

  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优化创建方案,完善选拔推荐机制,争取参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安全宣传效果。常态化组织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事故原因分析,完善预防措施,规范农机事故处理认定。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农机安全监管队伍。突出加强乡村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等。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含多功能拖拉机)未粘贴反光标识的坚决不予通过检验,严禁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加快存量多功能拖拉机清零进度。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确保2025年底前全市多功能拖拉机实现存量清零。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站。

  (8)农业 

  饲料领域要督促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有序推动企业根据《规范》制定双重预防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沼气领域要对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开展地毯式、全覆盖、严执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闭环制度。农药领域要健全农药产品安全使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屠宰领域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对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股站。

  (9)渔业 

  按照“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人证相符”的要求,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三无”(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渔业船舶,未取得渔船检验证书或检验证书过期等;重点整治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配备不齐不足、未规范安装放置;养殖渔排防台风工作,包括责任人主体落实,渔排维护加固,消防救生设备配备等。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实施安全提升重大工程 

  10)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农业监管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标准化工程,对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补充完善监管执法办公装备,推进农业监管执法基础装备标准化。配置更新取证装备、应急设施,实现现场监管执法取证设备规范化,并保障监管执法应急处置需求。

  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要把规划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股站负责人亲自抓,主要业务骨干具体抓,局安办组织协调,有关股站积极参与、自觉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分解目标围绕《国家规划》提出的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能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和时间安排,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督查检查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规划实施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联系人:林炳锻;联系电话:0598-7223311、7222029;电子邮箱:dtny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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