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管绿”。对涉及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周边10个村的96180亩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进行专项补助,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29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金39.33万元。
二是“护绿”。禁止在水库周边林地征占用及采矿、采石、采挖野生植物等人为活动;取缔关停水库周边的任何木竹加工企业。
三是“扩绿”。对库区周边疏林地采取补植和抚育措施。目前完成库区周边造林760亩,森林抚育700亩,林分修复100亩,封山育林6655亩,商品林赎买54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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