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评审批

大田县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大田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2日 15时08分     浏览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12日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大田县环保局

      编: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年产2万吨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村岬坪

福建省大田县恒丰工贸有限公司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村岬坪,原《新增年产2万吨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田环批字〔201801号)于2018112日通过大田县环保局审批。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该公司拟对生产设备进行调整,对原厂房平面布局进行优化,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改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总投资3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V”法铸造生产线一条、10/小时电弧炉一座、2/小时中频炉2台(一备一用),配套建设喷漆车间(年用环氧底漆4.4吨、环氧中途漆1.1吨、稀释剂1.2)、给排水、供用电及相关的环保设施,年产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电产品、消防器材及配件、阀门、工艺品等铸件2万吨。项目技改后主要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详见《报告表》。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从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设置相关联锁装置。电弧炉烟气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中频炉烟气、抽真空废气(含落砂及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砂箱制造产生粉尘、浇铸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丸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喷漆工段厂房应密闭,喷漆废气经“集气装置+活性碳棉过滤袋+活性碳吸附+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共设4根排气筒。

电弧炉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标准;中频炉烟气和砂处理、抛丸等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喷漆房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项目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回收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活性碳棉过滤袋、漆渣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堆存、焚烧。固废暂存场所须按国家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施工期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弃渣须按合理的运输线路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堆存,不得随意倾倒。

6.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7.总量控制。项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1.5476/年、0.1587/年。规范化排污口建设,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持证排污。

2

年产12000万块(折标)煤矸石矿渣页岩综合利用机制砖生产线技改项目

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马竹安

大田县马竹安空心砖厂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石牌镇小湖村马竹安,总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14300 平方米,总投资74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为改建项目。项目主要建2条隧道窑生产线(二烧一烘,规格均为长106米、宽3.6米、内高2.4米),配套建设厂房、办公楼及其环保等附属设施,年产12000万块煤矸石页岩机制砖(折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详见《报告表》。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项目生产须选用低硫原料。页岩、煤矸石等原料须在原料堆棚内堆存;破碎、筛分等易产生粉尘的工序应采取相应的除尘、抑尘措施;炉窑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共设1根排气筒。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性固体全废物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固废处置率须达100%。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施工期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弃渣须按合理的运输线路送至指定地点规范堆存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6.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7.总量控制。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12.672/年、17.532/年、7.8/年、0.4032/年。规范化排污口建设,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持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