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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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 编:3661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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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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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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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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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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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田县张地村至西埔村道路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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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环批字〔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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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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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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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田县众森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众森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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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环批字〔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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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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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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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卓效物流有限公司
卓效物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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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环批字〔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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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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