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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5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大田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08日 08时51分     浏览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58日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8-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编: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

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后垅架

福建大圣瓷业有限公司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后垅架,占地面积128594.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48.03平方米,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20条日用陶瓷生产线,配套建设宿舍楼和供水、供用、供气设施及相关的环保工程等,年产高档日用陶瓷3000万件。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清洗废水、压机冷却水、除尘水等各类生产废水及初级雨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加强源头管制,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从严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并设置相关联锁装置。项目应使用无铅、镉、镍等物质的优质原辅材料,使用不含重金属的釉水;陶瓷烧成须以天然气为能源。烧成窑废气、成型工序废气、电烤花工序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物料堆放应采取防雨、防风、防晒等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加强车间通风,种草植树,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做好运维,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排放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污水处理设系统泥渣废铁屑、沉淀泥渣废海绵、废旧耐火材料等一般性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各类固废处置率须达100%。按国家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和排污口。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新建一座规模不小于250m3的事故应急池,以满足事故状态下的储水要求。立足工程配套设施,设置“三级防控措施”防范事故污水进入水环境。制定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做好衔接,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6.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弗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5.194吨/年、18.699吨/年、3.906吨/年、0.000059吨/年、0.312吨/年、20.88吨/年。项目投产前,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2

高性能靶材生产项目

 

大田县石牌镇上坡村工业园区301#

福建瓦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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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大田县石牌镇上坡村工业园区301#,总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86平方米,总投资约6230万元,其环保投资97万元,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大田县欣胜机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建设喷涂靶材生产线3条,配套建设供用电、给排水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年产各类靶材267.69t(其中:硅靶1250支、硅铝靶1250支、氧化铌靶200支、氧化钛靶200支、氧化锆靶200支)。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从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设置相关联锁装置。项目筛分、喷砂、抛光和喷涂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高效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它)有组织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项目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钢管屑、废靶材、废刚砂、除尘粉、废滤芯等一般性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固废处置率须达100%。按国家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5.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6.总量控制。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不超过0.196吨/年。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持证排污。规范化建设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