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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7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大田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05日 08时22分     浏览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75日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5-7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编: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1

星恒涤纶加工项目

大田县华兴镇京口村508号(大田经济开发区)

三明市星恒化纤有限公司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华兴镇京口村508号(大田经济开发区),总建筑面积3713平方米,总投资约1000万元,其环保投资12万元,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福建新盈彩铝有限公司1#厂房,建设2条涤纶短纤生产线,配套建设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和供用电、给排水、供热及相关的环保设施等,年加工涤纶短纤7000吨。

1.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从严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和设置相关联锁装置。项目建设一台0.5吨/小时燃气蒸汽发生器,锅炉燃烧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不低于8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涤纶废丝屑等一般性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固废处置率须达100%。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5.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坚决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6.总量控制。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0.017吨/年、0.157吨/年。规范化建设排污口,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持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