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03-23 16:07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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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2022323日我局受理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

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

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告田〔2022〕6号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1、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告知承诺制申请表

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大田鹤冲-太华π入良元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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