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08-04 11:06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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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7224756  726001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598-7222081

  电子邮箱:dt7222081@126.com

  通讯地址:大田县建山路76号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366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氧氮氩气体提纯、液化,混配,液氩储罐扩建,气瓶检测技改项目以及氦气分装、电子特种气体储存经营”技改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镇吴山村洋头化工园区

福建岩兴气体有限公司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吴山镇洋头化工园区,总投资6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YP-3000型液化装置一套,150NM3/H高纯氧气纯化装置及配套设施一套,液氧、液氮、液氩杜瓦瓶分装充装系统各一套,100kg/h二氧化碳纯化装置及配套设施一套,超纯氩、超纯氮纯化及充装系统一套,高纯气体及标准气体混配充装系统各一套,氦气分装系统一套,预计年产液氮25000吨、高纯液氧1500吨、超纯氮5000瓶(折37.5吨)、超纯氩5000瓶(折53.5吨)、高纯二氧化碳300吨、标准气体12000瓶(折35.688吨)、混配气体20000瓶(折140.486吨),充装高纯氧气6000瓶、氦气12000瓶、杜瓦瓶(液氧1200瓶、液氮1200瓶、液氩1200瓶),检测无缝气瓶60000瓶。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措施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纯水制备浓水、钢瓶水压检测、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环境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缝气瓶检测站采用全封闭车间,设置单独密闭的喷漆室,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通往顶楼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及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气阀、气瓶、金属粉尘、废活性氧化铝、废分子筛、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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