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公示 (大田县均溪镇和丰村“楼兜”新村建设项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大田县均溪镇和丰村“楼兜”新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大田县均溪镇和丰村“楼兜”新村
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和丰村“楼兜”处
2.建设单位:大田县均溪镇和丰村民委员会
3.设计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甲级)
4.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
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项目总用地面积10505.53平方米,拟建新村住宅;其中A地块规划建筑占地面积1066.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77.2平方米,容积率1.29,建筑密度33.9%,绿地率31.2%;B地块规划建筑占地面积9438.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103.6平方米,容积率1.18,建筑密度30.8%,绿地率32.6%。
5. 公示图纸:总平面图、鸟瞰图、透视图、日照分析图。
6. 公示时间: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7236559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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