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录用陈颖等6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3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田生汉等113位同志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明人社〔2016〕348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陈颖等6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录用为公务员名单如下: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陈 颖;
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国土)科员郭传竞;
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财政)科员 刘 丹;
大田县梅山乡人民政府科员 陈丽媛;
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科员 林青埠;
大田县桃源镇人民政府科员 林甜甜。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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